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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事局舟山和台州船舶交通管理系统改扩建工程-舟山东极岛VTS雷达站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来源:舟山海事局 作者:舟山海事局 发布时间:2025-08-15 1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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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浙江海事局舟山和台州船舶交通管理系统改扩建工程-舟山东极岛VTS雷达站建设工程

建设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舟山海事局

建设地点:舟山市普陀区东极镇庙子湖岛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规模:包括新建1个雷达站,配置雷达子系统、VHF通信子系统、雷达数据综合处理子系统、管理信息子系统、交通显示与控制子系统、记录重放子系统、信息传输与网络子系统和配套工程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项目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见表1至表5

1  环境类环境保护目标

序号

声环境保护目标名称

空间相对位置/m

距厂界最近距离/m

方位

执行标准/功能区类别

声环境保护目标情况说明(介绍声环境保护目标建筑结构、朝向、楼层、周围环境情况)

X

Y

Z

1

东极农居点

-131.7

-85.3

6

155

西南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标准

石砌结构、南北朝向、1F3F、平顶或尖顶、周边为居民点、农田

2

财伯公庙

-22.4

-130.7

3

140

砖瓦结构、南北朝向、1F、尖顶、周边为居民点、农田

2  生态环境类环境保护目标-浙江普陀中街山列岛国家级海洋公园

序号

名称

所在地

级别

(类型)

占用面积(m2

项目位置关系

保护对象

1

浙江普陀中街山列岛国家级海洋公园

舟山

自然公园

299.01

本项目位于“浙江普陀中街山列岛国家级海洋公园中的合理利用区”内,占用面积约为299.01m2

生物多样性、生态系统完整性等

3  生态环境类环境保护目标-生态保护红线

序号

行政区

名称

编号

项目位置关系

保护对象

1

舟山

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区海岛生态保障区

ZH33090310034

本项目位于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占用面积约为299.01m2

生物多样性、生态系统完整性等

4  生态环境类环境保护目标-重点保护动物

保护目标

保护级别

与本项目位置关系

重点保护动物

斑嘴鸭

省级

海岸附近草丛中分布,评价区偶见

王锦蛇

省级、易危种

于田野沟边、草丛中分布,评价区偶见

5  电磁环境类环境保护目标

编号

环境敏感目标

最近位置关系

建筑形式

建筑性质

建筑高度

海拔高度

建筑物楼顶与雷达天线高差*

保护级别

1

东极

废弃建筑物

雷达天线西侧约332m

砖瓦结构、2F和平顶

废弃

6.00m

58.75m

-74.95m

执行《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规定要求

观光车停车场

雷达天线西侧约301m

砖瓦和钢棚结构、1F3F平顶

办公用房

3.009.00m

53.38m

-83.32m-77.32m

东极农居点

雷达天线西侧约155m

石砌结构、1F2F、平顶或尖

居住

3.006.00m

81.02m

-55.68m-52.68m

财伯公庙

雷达天线侧约140m

砖瓦结构、1F、尖

寺庙

3.00m

83.98m

-52.72m

东极之歌民宿

雷达天线侧约254m

砖瓦结构、2F

居住

6.00m

47.46m

-86.24m

东极村其他农居点和民宿等

雷达天线西侧约250m西205m、南侧约300m

砖瓦或石砌结构、2F5F平顶

居住

6.0015.00m

84.56m

-49.14m-40.14m

*-表示低于天线,+表示高于天线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施工期

1)大气环境

项目施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是施工扬尘、施工机械排放的尾气及焊接烟尘。

施工工地的扬尘主要有施工作业扬尘,包括车辆行驶扬尘,堆场扬尘等,通过采取洒水抑尘或覆盖防风罩等报告书所提出的相应措施后,项目施工对附近大气环境影响很小。

2)水环境

项目施工期污水主要是施工期废水和生活污水。

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施工机械冲洗等施工废水汇集入沉淀池充分沉淀后用作施工场地洒水防尘,不外排施工人员的生活活动将产生生活污水,施工人员的生活活动将产生生活污水,本项目不设置施工营地,施工人员均本地居民,施工期生活污水纳入既有排水系统。在落实相关措施后工程施工废水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

3)声环境

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来自施工机械设备运作,但其噪声影响是暂时性的,通过距离衰减及采取报告书所提出的相应措施,可有效地将项目施工对周围声环境影响控制在可接受范围内。

4)固体废物

项目施工期间固体废物主要是废弃土石方、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

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运项目施工土石方均用于场地平整,不外运;对建筑垃圾应进行分拣,对可以回收利用的部分应积极进行综合利用,对不能利用的建筑垃圾送至指定的垃圾堆场集中填埋处置固体废物对环境影响较小。

5)生态环境

对陆生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为建设工程以及施工占地引起自然地貌的改变和地表自然及人工植被的破坏引起土地利用的改变;施工废气、废水、固废对占地周边植被的影响;施工占地及工程机械、车辆运输噪音、灯光、振动及人员活动等对动物的影响。施工期将不可避免造成植物损失,项目施工区植被群落结构简单,未见有重点保护植物和古树名木。本项目占地面积较小,且为单点状施工,施工时间较短,占用的植被在项目周边广泛分布,项目占地不会改变区域的植物种类及植被类型。施工期间,落实废气、废水等措施后对周边植被得影响较小。施工噪声、灯光以及施工活动将会干扰周边动物活动,项目周边均为常见动物种类,严格落实噪声降噪、避开动物活动时间施工等措施,施工期对周边动物的影响较小。施工期严格履行各项污染治理措施,采用低噪声设备、运输车辆限速、禁鸣等措施,对生态系统、景观及动植物的影响可接受

2营运期

1)大气环境

本项目柴油发电机每年使用时间很短,产生的废气量较少,经设备自带的净化装置处理后排放到大气环境,对环境影响较小。

2)水环境

本项目营运期间不产生生产废水;本项目为无人值班雷达,不会产生生活污水,对周围环境基本无影响。

3)声环境

营运期噪声主要来源于发射机、柴油发电机,本项目正常运行情况下,厂界昼夜间噪声贡献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敏感点预测值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标准

4)固体废物

本项目废蓄电池和废矿物油由有资质单位处置,不外排环境故本项目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5)电磁辐射

经理论计算及类比分析可知,在评价范围内对附近人员可能到达的位置电磁辐射水平贡献均低于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和《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方法和标准》(HJ/T10.3-1996)的电磁辐射环境管理目标值要求,符合国家标准限值要求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2 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时段

类别

措施

预期效果

废气

要加强施工管理,合理规划运输线路,避开敏感点应配置滞尘防护网,同时采用喷水雾法降低扬尘在运输、装卸建筑材料时,尤其是泥砂运输车辆,必须采用封闭车辆运输,车辆进出工地时应用水冲洗轮胎限速行驶及保持路面的清洁。

降低扬尘对周围环境影响

废水

施工废水经沉淀后上清液回用,不外排施工期生活污水纳入既有排水系统。

不外排,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

噪声

低噪声设备,强施工设备运行维护

满足GB12523-2011标准要求

固废

土石方回填土、建筑垃圾分类处置,清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

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

植物保护措施、野生动物保护措施、重要物种保护措施、生物多样性保护措施、生态景观环境影响减缓措施、生态敏感区保护措施、水土流失减缓措施

保护植被,防止水土流失

废气

柴油发电机每年使用时间很短,产生的废气量较少,经设备自带的净化装置处理后排放

对环境影响较小

废水

无废水产生

不对周围水环境产生影响

噪声

选用低噪声设备,严格按设备产品安装要求要进行安装调试,定期检修维护设备,保证设备正常运转,并进行减震

满足GB12348-2008标准

固废

废蓄电池和废矿物油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

电磁

当发射端转至陆域时,启动发射掩膜控制功能,发射系统自动停止场界设立围栏,应于醒目位置设置安全警示标志,警示牌需明确告知此边界以内为发射台天线地网辐射防护区,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在当地规划部门进行备案,依据雷达电磁辐射环境保护及使用条件要求,由规划部门有效控制周围建筑物高度,确保雷达站周围的净空条件制定并实施电磁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建立电磁环境监测的数据档案定期进行巡检,加强对发射设备的检修和维护,及时处理出现的公众投诉等相关问题。

低于《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和《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方法和标准》(HJ/T10.3-1996)的电磁辐射环境管理目标值要求

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浙江海事局舟山和台州船舶交通管理系统改扩建工程-舟山东极岛VTS雷达站建设工程建设符合舟山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以及三区三线的要求,项目排放的污染物对电磁环境、声环境等的影响不会改变所在区域环境功能区的质量,故符合环评审批的各项原则要求。

同时,项目建设符合《浙江省海岛保护规划(2017-2022年)》和《浙江普陀中街山列岛国家级海洋公园规划(2023-2035年)》;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相关规定,建设单位认真落实各项环保对策措施,严格遵守三同时等环保制度的前提下,可将项目营运期对环境不利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因此,从环境保护方面来讲,该项目在舟山市普陀区东极镇庙子湖岛实施是可行的。

六、征求意见的内容

征求意见的对象:主要为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也可提出宝贵意见。

征求意见的范围: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的设计、施工和营运期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

征求意见的期限: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七、公众意见反馈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建设单位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舟山海事局

联系人:华林;联系电话:15088894562

 

 

中华人民共和国舟山海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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