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浙江海事局网站!
您当前的位置:浙江海事局 / 互动交流 / 知识库

外贸船登记悬挂国旗

咨询编号 ZJ202503138018
咨询内容 我们有船只从印尼拉货,想要悬挂中国国旗,想要登记办理的流程及需要的资料
咨询时间 2025-03-13
处理状态 已处理
答复内容 中国企业以光船条件租进外国籍船舶的,承租人应当持下列材料到其住所地或者主要营业所所在地船舶登记机关申请办理; 1.光船租赁合同; 2.有效船舶检验证书; 3.原船籍港船舶登记机关出具的中止或者注销船舶国籍证明书,或者将于重新登记时立即中止或者注销船舶国籍的证明书。
答复单位 政务中心
答复时间 2025-03-13

网站帮助网站地图联系我们版权声明

地址:杭州市拱墅区叶青兜路1号

主办:浙江海事局 您是本站第 个访问者

浙ICP备12029468号

浙公网安备 33010502002609

网站标识码 BM19080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