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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海事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3-03-10 14:30    作者:嘉兴海事局     文章来源:嘉兴海事局

  2022年,嘉兴海事局紧紧围绕浙江海事局和嘉兴市委市政府法治建设工作要求,践行依法治国理念,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优质地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现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2022年,全局直面嘉兴港高速发展带来的巨大监管压力,成功应对新冠疫情等超预期因素冲击,对标“领跑者、样板区、示范窗口”,紧紧围绕“夯基础、强能力、创亮点”工作主线,坚决落实“保安全、稳经济、防疫情”工作要求,坚持法治引领、夯基强能,依法全面履行海事职能,全年辖区未发生水上交通事故,持续提升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水平。

  (一)全面依法履职,保障辖区安全形势稳定。一是数字化改革成效显著。建设运行“嘉海通”交通组织一体化场景,实现船舶进出港流程再造和海上动态管控格局重构,交通组织和港口运行效能显著提升。二是有力服务“一流强港”建设。主动对接嘉兴海洋经济发展战略,出台促进海洋经济发展十五条举措;积极贯彻“北融、中建、南强”思路,加快推进嘉兴港进港第二航道建设;助推嘉兴打造长三角海河联运枢纽港,保障通苏嘉甬高铁和乍浦、独山二期内河港池等工程顺利施工,服务独山和乍浦港区9个泊位对外开放。三是聚焦风险隐患严抓治理。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15条”和浙江25条具体措施,排查安全风险14项、安全隐患10项,到年底10项安全隐患完全关闭,14项风险可防可控。四是强化专项监管确保平安。统筹完成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在春运、两会和国庆、党的二十大期间开展“禾海亮剑”行动;深入开展除险保安百日攻坚,清单化明确30项具体任务和责任部门;开展内河船、砂石船治理攻坚,辖区彻底消除内河船舶非法涉海运输。五是危管防污治理提质增效。有效运行危险品船舶“486”全链条监管机制,协调推动船舶污染应急能力提升;组织船载危险货物泄漏应急演练,开展码头船舶污染应急防备大排查。六是船籍管理回归本质安全。坚持以“2+2+N”理念为指引,迭代升级船籍管理工作机制,建立船籍管理“12345”全要素机制,进一步强化嘉兴籍航运公司差异化、精准化、高质化监管,提升航运公司安全管理水平并取得积极成效。七是保障民生主动作为。出台9项针对性举措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开通绿色通道,服务嘉兴LNG应急调峰储运站正式投运,安全保障辖区重点物资保通保畅。

  (二)规范权力运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一是积极推进《海事行政处罚实施细则》等新修订的《海上交通安全法》配套法律法规落实落细,强化内部培训和对外宣贯,确保依法履职到位。二是根据新生效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的要求,制定、修订《嘉兴海事局海事行政执法督察工作须知》《嘉兴海事局行政应诉工作须知》《嘉兴海事局船舶安全检查须知》《嘉兴海事局船舶防污染监督检查须知》等76项须知文件,确保内控制度合法有效,执法流程和执法文书及时更新。三是以制度规范数字化改革成效,制定并实施《嘉兴海事局海上智控平台应用管理须知(试行)》,明确了数字化场景使用的职责分工、内部流程、使用评估等环节,提升智控平台的使用实效。

  (三)科学行政决策,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一是运行以局海事督察人员为主、外聘法律顾问为辅的法律顾问队伍,监督内部行政决策的制定和执行合法有据;二是落实公职律师相关工作制度要求,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法律知识培训等方面充分发挥公职律师的作用,有效提升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三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做到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执法信息公开透明。

  (四)优化执法行为,长效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印发《嘉兴海事局关于长效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任务清单的通知》,明确了五项机制共28项任务,并持续推进。健全综合执法信息搜集分析和任务管理机制,严格执法记录设备规范使用和全过程记录,实施违法行为限时立案和罚处分离制度,以规范现场综合执法的长效机制建设为抓手,不断优化现场综合执法行为,提升海事行政执法质效。二是成立“禾海”法治工作室,创建“禾海”温情执法品牌,不断践行执法为民理念。聚焦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制定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项目清单;贯彻落实“普法责任制”,推行轻微违法告知承诺制,推广说理式执法普法;持续深化政务服务改革,积极开展口岸减证和全程电子申报,全面推行“一件事一次办”、政务办理告知承诺、船舶体系审核全国通办、“长三角不停航办证”等便民举措,让群众办事“零跑腿” “零待时”。

  (五)强化执法监督,规范执法权力运行。成立嘉兴海事局执法督察委员会,印发实施配套体系文件和管理制度,压实业务部门职能监督责任,建立运行执法执纪一体化和全业务协同督察机制,全面构建执法大监督格局。制定年度督察计划,确保督察的计划性和覆盖性,实施督察问题清单化管理,全流程管控,强化问题整改跟踪,以月度督察和专项督察为抓手,持续推动执法规范化、清廉化建设。建立行政执法监督员制度,结合大调研大走访、执法监督员会议等平台,充分发挥执法监督员的作用,从群众的视角出发,针对社会关注、群众关切的热点、难点开展执法监督,及时纠正执法不当行为。

  (六)聚力执法温度,打造“禾海”温情执法品牌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通过推广说理式执法普法、推行轻微违法告知承诺制、推进“一条船一次查”机制,全面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持续深化政务服务改革等,促进柔性执法与自觉守法充分融合,推动行政执法由“严罚式”向“容错式”转变,寓普法于执法,将说理式执法贯穿于行政执法全过程,为港口经济发展营造宽松和谐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七)加强宣传教育,增强依法行政能力水平。一是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突出《宪法》《民法典》《行政处罚法》《海上交通安全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学习,加强业务类法律知识和实务培训,不断增强执法人员学法用法尊法意识。二是将依法行政知识作为海事执法人员岗前培训、适任培训和干部任前考试的重要内容,确保执法队伍知识能力水平持续更新,依法行政能力不断提升。三是全面落实“八五”普法各项工作要求,制定年度法宣计划,充分利用“少年海事学校”“VTS开放日”“宪法日”,全面深入推进对外普法工作,积极教育引导企业群众自觉守法,营造良好的水上交通安全法治环境。

  二、上一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强化党委的政治引领作用。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领导干部年度述职及考核范围;将习近平法治思想、法律法规的学习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必学内容,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法律学习;将法治海事建设纳入年度重点工作任务,通过年度工作会议、月度会议等形式进行部署和推进落实。

  (二)坚持科学依法民主决策。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切实做到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凡涉及重大决策事项,都依据《嘉兴海事局党委工作规则》由党委集体讨论决定,确保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公开化;积极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作用,为局实行重大行政决策提供法律咨询。

  (三)完善法治政府建设督察考核。积极参加海事系统和地方政府法治政府建设督察考核工作,全面开展执法评议,法宣评估等工作,长效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工作;建立法治政府建设督察考核机制,科学设定督察考核指标,考核结果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充分发挥督察考核的导向作用,强化考核结果运用,进一步增强执法实效。

  (四)提升法治工作队伍整体素质。落实干部法治培训和任职考试制度,着力提升干部法治意识和依法履职能力;优先调配有法律职业资格的人到紧缺的法治工作岗位,充实法制审核人员和公职律师队伍;依托“禾海”法治工作室,常态化开展业务研讨和交流,培养工作室储备人才和法治管理业务骨干。

  三、下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常态化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结合大走访大调研、法律八进和规范执法投诉举报处置等工作,多形式开展法宣活动,切实推进说理式执法;建立政务普法岗,通过政务课堂、便民手册、微信公众号、网络直播等方式开展政务咨询、疑难解答和政策宣传。

  (二)持续深化行政执法严格规范。持续落实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各项长效机制;加强执法风纪建设,规范全过程记录管理,倒逼执法程序到位、流程合法、着装规范、用语文明;开展针对性研究,引导、优化行政执法活动程序严谨公正,文书规范优质。

  (三)进一步健全优化执法督察机制。充分发挥督察委员会职能,坚持目标导向,突出对上级工作和局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的督察;依托数字化场景,充分发挥大督察效能,组织引导职能督察提升精度深度,强化督察结果运用,严格实行清单化闭环管理。

  四、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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