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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海事局组织召开航运公司水上交通事故警示通报视频会

发布时间:2025-02-28 09:53    作者:宁波海事局     文章来源:宁波海事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准确认识当前水上交通安全形势,深刻汲取事故教训,2月28日,宁波海事局组织召开水上交通事故的警示通报视频会,辖区400余家航运公司主要负责人和岸基管理人员参加,辖区各海事处公司管理人员参加。

  会议由麻亚东副局长全程主持,通过近年来发生的水上交通重大事故分析,暴露出的船员值班不到位、船员培训不到位、驾驶台资源使用不到位、恶劣气象预警信息传递不到位、船舶动态管控不到位等问题,结合近几年宁波航运公司在安全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对航运公司提出强化安全管理的四项要求。

  一是强化航运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各航运公司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法定职责,亲自参与安全生产的各个环节,确保安全生产理念深入人心、安全管理措施落实到位。要坚决避免“认识不到位,行动出偏差”的问题,将安全生产责任层层压实到每一个岗位、每一位员工,做到全员参与、全员负责。二是推动航运公司安全管理向事前预防转型。各航运公司应结合管理船舶实际情况,辨识危险源,制定针对性的防范措施,确保责任明确、措施落实、节点清晰。在风险防控中,必须坚持“人防”加“技防”的原则,强化人员培训和智能化手段运用。一方面,要加强对船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培训,确保船员熟悉并掌握各类风险防控措施和应急处置流程。另一方面,要充分利用北斗导航系统、智能视频监控系统等科技手段,实现对船舶的实时监控和动态管理。三是深入开展风险隐患排查。结合前期春运及春节假期水上交通安全重大风险隐患排查过程中取得的成效,各航运公司在确保隐患排查的全面性的基础上,更要重视隐患排查的效果。各航运公司要常态化开展重大风险隐患自查自改,将水上交通安全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所列情形作为企业岸基安全隐患自查、船舶开航前自查的必查内容。四是强化船舶动态管控。各航运公司必须切实加强船舶驾驶台资源管理,严格落实船舶点验制度。岸基部门要安排专人每日对所属船舶逐一实施点验,确保船舶动态实时掌控、船岸通讯畅通无阻以及船员值班值守到位,坚决杜绝酒后值班、使用手机、疲劳驾驶、擅离岗位、未完成重要操作前交班等危险行为的发生。

  下一步,该局将持续铸牢“主角”意识,全力实现“零事故、零死亡、零污染”目标,保障全国“两会”期间和近期水上交通安全形势的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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