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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海事局开展打击非客船载客专项行动

发布时间:2016-07-18    作者:毛一峰     文章来源:温州海事局

  近期,温州沿海发生多起非客船载客行为。其中,4月26日,一艘小型游艇,搭载十余名旅客,欲从洞头大门岛开往洞头元觉码头,被海事部门及时发现并予以制止;7月3日18时左右,一艘无证摩托艇,载有5名游客,从平阳县西湾金沙滩景区驶出,开往大海兜风,约2分钟左右遭遇大浪,快艇瞬间侧翻,连驾驶员共6人落水,所幸当时游客均穿着救生衣,在当地边防等部门的救助下没有造成人员伤亡;7月12日0630时,两艘摩托艇从苍南县炎亭景区出发,船上载有游客20名,驶往平阳南麂岛,0845时抵达南麂马祖岙码头,当时,驶往南麂的所有客船因大风停航,在这种情况下两艘快艇冒险出海是极其危险的,所幸没有造成事故,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当前,G20维稳安保压力很大,针对近期温州沿海发生的非客船载客造成船艇翻沉、人员落水事故,温州海事局立即采取措施,遏制和杜绝这种置人民生命和财产而不顾的野蛮行为:一是辖区海事部门主动与属地政府对接,对肇事及涉嫌载客的船舶做出严肃处理;二是组织开展2016年温州海事局打击非客船载客专项行动;三是联合温州市旅游局、海洋与渔业局、港航管理局等三家单位,共同发出《关于严禁非客运船舶参加水上旅客运输的联合通告》,张贴在各旅游景点、码头、埠头等场所;四是开展联合行动,共同打击非客船载客违章行为。但是,由于非客船载客涉及旅游、海钓、交通,加上点多、线长等诸多因素,安全管理界线模糊,单靠海事一家部门管理难以根治。为杜绝非客船载客行为,为此,温州海事局还专题向温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报告,并提出相关建议。

  建议由市安监局牵头,沿海各县(市)区政府、海事、旅游、海洋与渔业、交通(港航)、公安等部门参与,联合开展非客船运输旅客从事海上旅游、海上垂钓、岛际交通专项行动。

  建议加大宣传力度,积极营造安全旅游、安全海钓、安全出行的良好氛围。各地政府和旅游、渔业等相关部门要加强对旅游景点、个体非法游艇出租点、渔民的宣传。

  建议开展一次地毯式摸底。摸底工作要从各旅游景点、交通码头延伸到能停靠船只容易出现非法载客的各埠头场所,不留死角和盲区。

  建议规范景区管理,各地政府对辖区内各景区要开展一次专项治理,对存在严重问题的要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力的要予以关闭。同时,在本次专项行动中,理清景区及各类船只的管理边界,明确责任主体。

  建议开展联合行动,严厉打击非客船载客的违章行为。各地在排摸的基础上,由属地政府牵头,相关部门参与,开展一次联合行动,打击一批非法从事旅客运输的船只。同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包括信息互通机制、联合行动机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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