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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海事局紧抓“四环节”稳步推进船舶检验专项检查工作

发布时间:2024-06-18 16:44    作者:刘瀚泽     文章来源:船舶监督处

  为深入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关于组织开展液货船舶检验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和《浙江海事局关于开展船舶检验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着力提升本港籍液货船舶和临界吨位船舶本质安全水平,温州海事局结合辖区实际,聚焦“提认识”“压责任”“强协同”“严把关”四环节,稳步推进船舶检验专项检查。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强化培训学习。联合船级社、地方船检等部门召开专项检查工作推进会,按照专项检查要求积极进行动员部署,多形式组织开展专题检查技能培训,以液货船舶违规设置暗管暗舱、450—500总吨干散货船舶船图不一致等违规行为为切入口,对专项检查要求及检验技术要点进行深入解读,强化临界吨位船舶和液货船舶检查力度。专项行动以来共组织开展检查培训8次,其中联合船检部门3次,覆盖一线现场执法业务骨干30余人。

  二是压实主体责任,聚焦船籍管理。充分利用浙江海上智控平台“浙船安”船籍港管理场景,掌握本港籍液货船舶和重点干散货船舶靠离泊情况,加强对长期不返港船舶动态跟踪,联系协调船方开展专项检查。严格实施外港滞留船舶返港现场安全评估,对发现的问题隐患及时督促相应公司、船舶落实闭环整改。利用场景模块分级分类和智能管控功能,采取通知通告、监督检查及协同治理等措施落实100%干预,实现航运企业预警闭环管理。专项检查以来共开展液货船船籍点验270艘次,发现异常数87项,处置率100%。

  三是强化协同部署,实现信息共享。常态化与船舶检验机构进行信息共享,互通非检验窗口期液货船舶信息,梳理联合检验船舶12艘,加强信息流转通报,确保专项检验期间目标船舶应检必检。针对液货船舶关键风险点、突出问题和临界吨位船舶检验问题,联合中国船级社温州办事处、温州市港航管理中心船检处等部门开展专题研讨累计4次,根据专项检查要求梳理主要问题缺陷,相互交流形成指导意见,为联检联验工作提供有力支撑。

  四是严格整改把关,确保问题闭环。对涉嫌船舶检验质量缺陷,及时和实施检验机构沟通,确保问题闭环处置。专项活动启动以来,共开展临界吨位干散货船舶专项检验检查42艘次,联合船检部门开展液货船专项检查5艘次,发现船舶检验质量缺陷5项。针对检查中发现的船舶结构、设备与证书、图纸不一致等缺陷,认真指导船舶进行整改,协同检验机构对缺陷纠正实施全周期监督。

  下步,该局将持续推进船舶检验专项检查行动,找准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确保问题整改关闭到位,把好船舶安全监管关,同时认真提炼此次专项检查工作成效,形成船舶非法改建治理的长效机制,全面保障温州地区航运产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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