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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海上风电总承包项目人员持证有关事宜

咨询编号 WZ202503270329
咨询内容 我是一名海上风电总承包项目的管理人员,持有海上四小证(海船基本安全培训合格证),现项目马上要执行了,我们需要对项目施工过程进行管理,请问我是否还需要参加海上交通安全培训取得基本和专业两个合格证?因为我了解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设施工作人员海上交通安全技能培训管理办法》其中第十八条要求,“持有海船基本安全培训合格证和相关专业技能适任培训合格证的,免予相应的海上交通安全技能培训”。盼回复,谢谢!
咨询时间 2025-03-27
处理状态 已处理
答复内容 您好,持有“海船基本安全培训合格证”或“海上设施工作人员海上交通安全技能培训合格证明”均可参与海上施工作业。详情可致电温州海事局船员管理处0577-88150086咨询。
答复单位 温州海事局
答复时间 2025-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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