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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事局实施海船变更登记机关“跨域办”政务服务

发布时间:2025-03-04 12:29    作者:郑寒冰     文章来源:政务中心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高效办成一件事”,推动海事政务服务高质量发展,浙江海事局于2025年3月1日起,在本辖区内实施海船变更登记机关“跨域办”政务服务,该机制适用于浙江海事局及其所属分支机构登记的海船,因船舶航线变更或船舶所有人住所变更,涉及登记机关变更,需要申办船舶变更/注销登记、预留船舶名称、船舶所有权登记和船舶国籍证书核发等业务的情形。“跨域办”政务服务举措主要有以下三方面亮点:

  一是一窗对外。申请“跨域办”服务的船舶所有人可直接向新登记机关提交变更/注销登记和新登记申请材料,无需再向原登记机关提出申请,改变以往申请人因变更航线或变更地址需要向两个登记机关顺序递交申请材料的常规做法,免去“两头跑”,节省等待时间。

  二是一次通办。申请“跨域办”服务的船舶所有人可同时申请“一船多证一次通办(多证联办)”服务,并联办理其他相关政务事项,通过海事管理机构内部流转,实现跨登记机关“一次通办”,有力压缩办结周期,提升船舶运转效率。

  三是一船一服务。将以“一船一服务”方式,为申请通办的船舶制定个性化办证流程,由政务中心“首席政务服务代表”全程跟踪证书办理情况,随时随地了解申请人意见和诉求,及时推进各项业务办理进度。

  “跨域办”政务服务举措一经推出,便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关注,浙江海事局通过召开“云课堂”视频培训班,对航运公司申办员开展面对面宣贯,同时借助微信公众号、电视网络媒体开展多渠道宣传。下一步,该局将主动作为,多向发力,确保各项举措落实到位,打造“服务最优、成本最低、效率最高”的海事服务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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