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海事局2014年工作总结及2015年重点工作
浙江海事局2014年工作总结及2015年重点工作
2014年,我局在交通运输部、浙江省委省政府和部海事局的正确领导下,以“三化”建设为统领,以改革创新为主线,转变理念、调整机制、激发活力,水上交通安全形势总体稳定,发展后劲得到增强,浙江海事事业稳中有进。
一、2014年主要工作
(一)攻坚克难,安全监管质量有效提升。
狠抓两船整治有突破。大力开展江浙沪水域内河船参与海上运输专项治理,结合定点扣押、设置拦截线、强化“三无”船拆解和无证船员司法移送等手段,对“两船”持续保持高压严打态势,辖区海上运输秩序明显改观。宁波海事局集中力量、多级联动、错时查堵,有力打击内河船违法行为。舟山海事局积极推进舟山市开展水路货运船舶安全专项整治。台州海事局第四季度加大力度开展“两船”集中整治,并对9名违法船员实现司法移送。强化源头管理有成效。依托“平安浙江”考核平台,推进地方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有效落实。实施重大安全隐患分级挂牌督办制度,浙江海事局挂牌督办的7个重大安全隐患已完成整改并销号,部分渡口渡船和通航桥梁安全隐患得到属地解决。嘉兴2处非法卸砂点得到取缔。推广实施“开放式船舶安全检查”,引导航运企业回归安全本源。宁波海事局开展本港籍船舶“扫盲”行动,强化船籍港管理。坚持长效监管有成果。出台《浙江海事局关于加强分支局动态监管联动执法的工作意见》,打造分支局指挥中心、海事处、执法支队动态监管联动执法格局,执法合力显著增强。吸取“岁月号”事故教训,制定《浙江海事局水上客运安全监管指导意见》,开发运行客渡运安全管理系统,辖区客渡船实现全年安全运营。出台《浙江海事局内河小型船舶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办法》,规范全省内河小型船舶船员配员标准。台州海事局推动渡运公交化改革,规范长潭水库渡运管理。应急能力建设有提升。我局80米级巡逻船“海巡22”圆满完成南海维权任务,成功完成首次带机巡航、燃油加注,开展海空协同立体执法活动。出台《浙江省海上搜救志愿者队伍建设指导意见》和《浙江省社会力量参与海(水)上搜救奖励管理办法》。宁波、舟山海事局推进国家溢油应急设备库社会化管理,开展大中型清污设备应急拉练。全年辖区共开展溢油应急、消防救生等应急演练180次。
(二)自我加压,服务经济社会成效显著。
实事工程落地有声。有力保障舟山保税燃料油供应中心实现保税燃料油外锚地供油和“一船多供”,保障舟山国际邮轮港顺利开港。出台七项工作举措,积极主动参与“五水共治”。顺利实施乐清湾水域船舶定线制和报告制。推动开展杭甬运河宁波段航道扫测和500吨级船舶通航试验等工作,保障杭甬运河全线通航。全面试行船员证书申办无纸化。船舶电子签证工作走在全国前列。职能转变持续推进。进一步下放和扩大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原下放舟山的扩权举措在全局复制推广,吨位丈量受理和初审权限下放舟山海事局。推进电子政务建设,行政审批电子政务覆盖率达90.48%。开通并规范两级政务中心行政审批绿色通道,平均办结时限比法定时限缩短60%以上。调整海船船员体检机构布点,积极推动“一检两证”。宁波海事局有效推进口岸通关“单一窗口”建设。舟山海事局推动建立浙江省首个地市级海上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我局转变职能、简政放权工作得到了何建中副部长批示肯定和多家中央媒体集中报道。合作共建不断深化。落实部省深化平安海区建设共识,联合开展平安海区建设指标和评价标准研究。与舟山市政府开展座谈交流,总结三周年合作成果,部署深化举措。与温州市政府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与台州市政府主要领导就服务台州海洋经济进行专题会商。与杭州海关、宁波海关签署合作备忘录,与中国船级社浙江分社签署安全发展合作协议,与宁波海事法院召开年度联席会议。
(三)主动创新,队伍活力有效激发。
专业人才培养机制不断创新。分类分级分目标,建立科技创新型研究团队、专项业务首席制等六大人才培养工作机制。配套出台履约研究团队管理、领军人才管理等制度。目前国际海运温室气体减排等5个首批浙江海事局履约研究团队已经起步并取得初步成效。队伍管理逐步规范。开展“立足岗位比奉献、争做优秀公务员”活动。推进海事处人员绩效评价体系建设和试运行。晋升、调整了1860位同志的海事职务等级标识。组织实施各级行政机构和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核查。增设温州、台州海事局船舶交通管理中心。浙江海事局发展战略研究中心正式获批。青年工作卓有成效。“600名八○后浙江海事青年为全面履职而行动”主题活动圆满收官,以“直属海事系统十大杰出青年”、“浙江海事局十佳青年”等为代表的一批优秀青年获得表彰。2家青年文明号获得省级“示范青年文明号集体”命名表彰。嘉兴海事局微电影《浪花上的桥》在浙江团省委组织的“我的中国梦”青年文明号微电影大赛中获金奖。杭州海事局结合青年集中的特点打造SMILE青年工作品牌。
(四)夯实基础,内部管理能力日益增强。
“三化”建设推进有力。深入开展海事处建设年活动,12家海事处通过第一批达标验收,2家海事处被评为示范单位。开展改革创新促“三化”大讨论,通过局长政委专题座谈、金点子评选、青年演讲等载体凝聚智慧、聚焦发展。开展六大体系建设研究,提出“三化”建设具体路径。宁波海事局推出《职工行为指引读本》,引导职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管理基础更加扎实。海事(履约)管理体系2.1版正式发布,并顺利通过部海事局履约体系外审,推进海事(履约)管理体系和船员管理质量管理体系融合。规范海事行政执法调查取证行为和行政处罚裁量权。编制完成“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构建海事职责体系。完成“十二五”发展规划中期调整。优化目标管理考核指标和标准,强化过程控制,增强创新创优积极性。积极推进档案管理规范化。财经管理得到强化。深入开展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和“小金库”专项治理,并接受部海事局专项检查。完成规费专项稽查和涉企收费专项检查,进一步规范辖区收费行为。探索引入风险导向审计,创新审计方式。接受部海事局港建费专项审计,推进问题整改。开展国有资产产权登记。有序推进后勤管理中心组建,完成经济实体清理规范工作。基础保障持续增强。编制浙江海事局“十三五”建设规划。完成宁波、舟山VTS扩建工程,六横、温岭、三门工作船码头及配套工程建设。首艘60米级B型巡逻船“海巡0761”正式列编。二级数据中心全面建成,网络安全改造成功实施。6项部海事局及10项浙江海事局科技项目圆满完成。
(五)严格要求,党建保障作用不断凸显。
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逐步巩固。整改工作任务纳入年度目标管理,整改事项完成率达100%。进一步改进调查研究,简化出差接待,缩减“三公”经费,按规定清理和规范办公用房、公务用车。落实基层联系点制度,领导带队到两个分支局开展蹲点调研,指导解决发展难题。作风建设力度持续加大。落实“两个责任”,局党组成员分别对分支局主要领导和纪委书记、机关部门负责同志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约谈。贯彻直属海事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专题工作会议精神,细化落实工作要求。开展明察暗访、政风评议,加强对“五个禁止”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基层党建机制不断健全。强化党支部目标管理实施,加强党员发展、教育等日常管理。持续推进“三亮三比三评”和“双联系双服务”,全面深化服务型党组织建设。落实“基层党建科学化”标准和要求,加强基层党建督促指导。文化建设取得新成果。提炼“忠诚、务实、开放、卓越”的浙江海事精神。开展“海事文化月”活动,组织首届职工游泳比赛等活动,职工文体生活不断丰富。开展文化品牌和基层海事文化建设示范点复核和命名工作,新涌现出“蓝丝带”、“心·渡”等优秀品牌。一批基层单位通过“省级文明单位”验收。温州海事局工会被确定为交通运输部直属机关工会共建职工之家基层联系点。
二、准确把握形势,明确发展重点
(一)把握当前面临的形势和任务
准确把握深化改革和依法治国的要求。全面深化改革和依法治国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先后提出的战略部署,两者目标方向一致、相辅相成、并行不悖。我们必须坚持以改革推动发展方式转变,强化问题导向,深化简政放权,有序推进海事监管模式改革,积极响应全面深化改革在海事系统的具体实践;我们必须坚持以法治凝聚发展共识,以更加成熟的法治思维和更加专业的法治方式,规范管理行为,提升执法水平,积极响应省委提出的浙江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程中继续走在前列的总目标。准确把握经济发展新常态的要求。认识新常态、适应新常态、引领新常态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经济发展的大逻辑。在新常态下,海洋经济既面临着降增速、调结构、提质量的压力,又有寻求新动力、谋求新发展的要求。我们必须加快职能转变,改变管理方式,释放改革红利,激发市场活力;我们必须认真履职,更加注重监管的有效性和可持续性,提升监管质量和效能,推动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守住安全底线,维护市场公平正义。准确把握两大国家战略的要求。“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国家战略是中央在新常态下打造中国经济新增长极的重大战略决策。两大国家战略实施给浙江海洋经济繁荣发展带来重大机遇,浙江海事大有可为。我们必须敏锐把握发展大势,及早谋划、主动融入,认识并研究海事发展面临的新领域,以更加积极主动的姿态,更加注重服务的开放性和便利性,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专业海事服务;我们必须抢抓机遇加快自身发展,既要不断加强自身软硬件建设提高服务地方能力,又要在服务地方中寻求支持,在贡献地方中谋求发展,实现以发展优服务,以服务促发展。
(二)找准今年工作的着力点
面对形势和不足,浙江海事要适应新常态,谋求新发展,必须找准着力点,明确发展重点,从而更好服务行业“四个交通”发展,服务我省“八八战略”实施。
着力法治建设。法治是适应新常态的根本保障。要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谋划发展、破解难题、深化改革,推动浙江海事转型升级。要突出抓好教育和制度两个环节,培育法治信仰,建立良好的法治环境。要突出抓好立法质量和执法标准两个要素,注重开放式管理,加强行政指导,规范法治行为。要突出抓好执法监督和作风监督两个重点,创新监督机制,促进监督融合,强化法治监督。
着力改革创新。改革是适应新常态的根本动力。要进一步深化海事行政体制改革要求,准确发挥三级海事管理机构职能。要更加主动适应海事监管模式改革要求,探索综合诚信等现代治理手段,实现监管服务科学化、体系化和精准化。要注重创新驱动,加强理念创新、科技创新和管理创新,实现海事管理从“汗水型”向“智慧型”的转变。
着力能力提升。能力提升是适应新常态的迫切需求。要以浙江海事精神为引导,坚持推进活力工程,提升向心力、凝聚力和战斗力。要提升队伍干事创业的能力,着重培养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的带队伍能力、机关基层的协同能力以及专业人才的引领能力。要提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把握行业、市场和公众需求更加准确,提供海事服务更加丰富、便利、高效,进一步体现海事的本质属性。
三、2015年主要工作
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是“十二五”收官和“十三五”谋划之年,也是浙江海事局建局15周年,做好今年工作意义重大。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三化”建设为统领,紧紧围绕水上安全监管中心工作,深化改革,强化法治,提升能力,锐意进取,大力推动浙江海事事业转型升级。
重点抓好七方面工作:
(一)坚定不移推进“三化”建设
1.全面实现规划目标。对照中期评估和调整,继续推进“十二五”发展纲要和专项规划的实施,始终突出“人才强局、科技兴局、文化铸局、品牌立局”四大战略重点,全力冲刺,扩大优势,确保实现“科学发展综合实力位居直属海事系统前列”的建设目标。开展“三化”建设主题宣传,总结挖掘建设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加强浙江海事系统第一批“三化”好形象好品牌的内涵提炼和辐射推广,助力规划实施。
2.科学谋划发展战略。总结我局“三化”建设推进情况,评估“十二五”规划实施成效,科学判断事业发展阶段。转化“三化”六大体系建设研究成果,把握浙江海洋经济发展形势,主动对接地方规划要求,编制“十三五”发展纲要和专项规划,确保规划制定与“三化”建设要求协调,与浙江发展战略统一。
3.坚持夯实基层基础。顺应监管模式改革进程,巩固和扩大第一批海事处建设达标验收成果,推进第二、三批海事处建设达标工作,深化建设内涵,形成长效管理。在海事处达标建设基础上,认真落实部海事局海事“三化”建设标准,全面加强机关、基层站点正规化建设。全面实施海事处人员绩效考核,实现对执法人员履职情况的全方位管理,并强化考核结果的运用。
(二)全面建设法治海事
1.构建法治环境。科学谋划浙江海事法治建设,出台加强法治建设指导意见。加强法制教育和宣传,开展《宪法》、《安全生产法》、《行政诉讼法》等法律法规学习,培树法治思维。围绕法治政府建设要求,全面梳理规范性文件框架和内部制度,开展规范性文件的清理、优化、整合。加强立法调研,做好立法储备,积极参与《浙江省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制订工作。
2.规范法治行为。调整行政执法事权层级,公布浙江海事局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优化执法职权、资源与责任的匹配性。强化执法行为规范,修订完善海事现场执法工作程序和要求,编制执法人员现场执法须知;研究制定行政执法案卷参考模板,深入防范执法风险。重视并研究基层反映强烈的执法规范难点问题,提高执法效率。积极开展海事行政指导,提升行政管理效果。探索建立海事法律顾问制度,完善海事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和备案制度。
3.强化法治监督。全面建立综合督察机制,增强监督管理的统筹和实效。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要求,深化执法全程音视频系统的使用和管理。强化执法监督结果运用,严格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实施重大事故责任倒查,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深化完善政务公开,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依法应对行政复议、诉讼,完善行政复议处理和应诉程序。
(三)持续推动安全发展
1.推进监管模式改革。一是加强顶层设计。充分认识海事监管模式改革带来的重大影响,统一思想,积极推动改革进程。按照上级改革要求,及早开展顶层设计,理清思路,细化方案。及时调整现场机构设置,优化站点布局,明确职责定位,实现流程再造。二是健全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三位一体”动态监管联动执法机制功能,进一步强化分支局指挥中心的“三个中心”作用,建立健全浙江海事局指挥中心常态化的重大行动协调、应急处置指挥和动态监管督查等机制,实现动态监管三级联动。实施船舶进出港报告制度,建立科学合理选船制度,形成统一规范的船舶现场监管机制,实现精准执法。建立船公司、船舶、船员、船检等综合诚信管理体系,推行船舶综合质量管理,实现船舶分类分级监管。三是强化资源保障。调整充实现场一线执法力量,及早开展现场执法人员模块化综合业务技能培训,强化“一专多能”复合型现场执法人才培养。创新管理机制,积极构建一线综合执法、工作室(组)专业支撑、机关研究指导的人才保障格局。同时,以数据库为平台,统筹、强化信息化系统和非现场执法手段应用,加大执法装备投入,提升智能服务水平。
2.构建长效监管体系。一是强化风险防控。运用风险管理理念,深化水上安全风险规律性研究,完善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加强水上安全风险管理体系建设。总结推广高危风险源监管成功经验,实现重点船舶、重点水域风险管控,打造“客、危、桥、渔”海事监管浙江模式。完善预警预控机制,探索开展南北航路特定船舶“点对点”警示提醒,有效拓展预警预控覆盖面。深化VTS品牌创建和规范化管理,充分挖掘VTS监控和服务功能,推进“智慧交管”建设,增强VTS的安全掌控能力,向VTS管理区域“零事故”目标而努力。二是强化综合监管。优化通航环境,积极推动浙江沿海进港航路、应急锚位和港外锚地建设,实施宁波-舟山港核心港区深水航路船舶定线制二期,编制浙江海区新版航路指南。拓展“开放式船舶安全检查”内涵和外延,推进“开放式”船舶监管。落实水上客运安全监管指导意见,支持推动客渡运公交化和集约化管理,强化“五项制度”落实,健全载客数控制机制。加强船籍港管理,排查消除管理盲区。掌握辖区航运企业经营管理现状,强化公司和船舶监督管理的有效融合,督促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加强省内和外国验船机构管理,强化船舶检验质量源头管理,做好新增船检管理业务承接准备。探索建立船员安全防护及救治等监督检查救济制度,落实船员培训安全风险管理新要求。严格船载危险货物和固体散装货物的审核把关和现场监管,落实集装箱危险货物监管的关口前移和协作联动,打造监管品牌。继续主动参与“五水共治”。探索加强内河危防管理。三是强化应急保障。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协调指挥机制和标准化工作要求,深化与相邻海事机构、专业救助力量、地方涉水部门的应急协作,落实巡逻船艇水上值守的布点前移,强化日常动态巡航游弋和重点时段、重点区域主力船艇动态靠前驻守,开展无预案搜救演练,提升巡逻船艇巡航游弋出动率、应急处置到达率和人命救助成功率。推进落实水上交通事故调查的规范和调整工作,积极推行事故调查官首席制和事故调查工作室制度。加快推动省级船舶污染防治能力建设规划的立项编制和市级规划的实施,完善防污染应急管理机制建设和资源力量的合理配置。
3.突破监管瓶颈。持续推进“两船”等水上突出安全隐患的集中治理,继续开展为期一年的“两船”专项整治活动,积极推动宁波-舟山港海砂禁采,通过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巩固扩大当前治理成果。开展沿海小型货运船舶安全管理专项整治活动,改进小型船舶安全管理水平。开展水工作业规范化管理活动,推进水上水下工程施工作业单位诚信管理机制建设。疏堵结合,联合地方政府研究探索涉水工程船舶纳规管理。推进部省深化“平安海区”建设,充分运用“平安海区”建设指标和评价标准研究成果,进一步完善优化“平安浙江”水上交通安全考核指标,推进水陆共治、综合治理。加强与公安边防、海警等部门沟通,探索在海上维权行动、违法行为刑事责任追究等方面开展执法协作。
(四)加快提升队伍实力
1.推进正规化建设。继续加强海事核编转制后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做好发展战略研究中心的组建和运作。继续推进“立足岗位比奉献,争做优秀公务员”活动,组织开展公务员职业道德主题教育,培树广大公务员创先争优意识和规矩意识。加强教育培训,完善分类分级人员培训体系,推进培训师资库建设。逐步构建规范完善的人事管理制度体系,健全队伍管理长效机制。常态化开展海事职务等级标识调整。规范社会化用工管理,实行巡逻船艇外聘船员劳务外包,防范用工风险。
2.强化专业引领。一是创新专业技术管理模式。结合监管模式改革,处理好综合执法和专业技术管理的关系,以做精做强专业技能为目的,以分支局专业工作室(组)为主要载体,探索实施分层次、分专业的新型海事专业管理机制。二是加强技术岗位人才培养。加强和规范对事故调查、船检管理、危管防污等重点执法岗位人才的培养、使用和管理,加强VTS维保等综合管理和保障类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三是加快推进人才梯队建设。全面落实创新海事专业人才培养六大举措,早见成效,多出成果,有效构建以实用型人才为基础、专家型人才为支持和拔尖型人才为引领的人才梯队。加强跟踪督促,力争按期完成百名硕士培养工程目标任务。四是实现海事职业技能比武竞赛常态化。今年组织开展综合执法知识、船舶安全检查等技能比武,营造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
3.推动青年成长成才。延续深化“600名八○后浙江海事青年为全面履职而行动”主题活动成果,谋划新一轮浙江海事青年工作“三年行动计划”,发挥青年在“三化”建设中的生力军作用。拓宽青年培养途径,帮助青年合理规划职业生涯,组织开展青年干部交流挂职和基层艰苦岗位锻炼,建设浙江海事局优秀青年人才库。利用青年之家、海事论坛等思想阵地,加强青年思想政治教育,引导青年坚定理想信念。
(五)增强服务发展能力
1.更加主动,融入发展大局。加强专题研究,明确服务“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建设的系统举措,统一认识和行动。发挥专业优势,在港口岸线、航道、锚地等规划建设中提供海事专业技术指导,大力扶持引导保税燃料油供应、海上风电、游艇、水上飞机等新兴产业,积极参与便利运输信息平台和“单一窗口”建设。拓宽服务举措,会同舟山市政府高质量办好第三届海员技能大比武活动,深入开展“水上交通安全知识进校园”活动。
2.更加务实,深化便民服务。继续开展服务民生实事工程,落实新一轮年度实事。推进电子政务建设,进一步提高覆盖率和应用率,加强与浙江政务服务网的对接。拓展浙江海事“微服务”,深化各级政务微博、微信服务功能,打造信息互通、服务互联、资源共享的“微服务”矩阵。开展新建船舶登记等海事政务办理“直通式”服务。探索在部分有条件的海事窗口受理浙江辖区相关海事行政审批业务。推广航运公司新聘船长、大副、轮机长岗前职责熟悉远程培训和考核模式。
3.更加开放,加强战略合作。拓展合作广度和深度,扩大和各地市、单位的合作主题和合作范围,加强和行业协会、院校等组织的沟通协作。加强合作落实,全面梳理并评估我局近5年开展的各类合作,加强对合作共识落实情况的跟踪督促,确保成果落地。实现同频共振,强化海事服务与自身发展的良性互动,为海事发展提供更好的政策环境和资源保障。
(六)提升综合管理效能
1.强化管理规范。深入推进海事(履约)管理体系建设,完善海事履约机制。强制推行电子台账,严格控制纸质台账,倒逼破解“双轨制”难题。贯彻财政改革要求,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强化预算执行的严肃性,积极推进预算绩效评价。完善财务管理机制,提高执行财经纪律风险防控能力。加强审计基础工作,深化预算执行审计,强化审计监督。严格落实国家各项海事规费减免政策,稳步推进规费征管模式改革,确保收费正常有序。不断提升档案规范化管理水平,积极推进数字档案建设。加快推进后勤管理中心正常运行,提升后勤保障服务能力。建立健全经济实体管理制度,规范经济实体运行。
2.强化科技创新。协助推进统一的海事电子政务平台建设,主动融入全国海事信息系统建设和改造。以二级数据中心为基础,持续深化信息资源整合,加强数据统计、集中展示和预测分析。以服务现场为重点,拓展升级网格化可视化等信息系统功能,充分融合VTS、AIS、CCTV等监控信息,完善重点宕口和水域CCTV布控,加强信息化手段的深度应用。以理念创新为先导,积极探索推动海事发展的新思路、新方法,着力加强科研成果转化应用。以发展战略研究中心运行为契机,开展一批有影响的基础研究。
3.强化装备保障。加强我局“十三五”建设规划与上级建设规划的有效对接,做好项目储备。推动温州、台州溢油应急设备库列入《国家重大海上溢油应急能力建设规划》,争取项目立项。推进宁波VTS扩建工程,做好梅山、南岳工作船码头、60米级巡逻船和争取南麂工作船码头等基建船艇项目实施,加强沟通协调和督查指导,全面完成年度形象进度和预算执行。加强海事设施装备管理,积极探索VTS设备维护保养新机制,建立“海巡22”常态化待命和远距离巡航保障机制。
(七)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障
1.加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调整充实领导班子,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切实提高各级领导班子的综合能力和整体合力。完善落实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等各项制度,加强对班子执行上级各项决策部署和规章制度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开展领导干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严格干部的管理与监督。规范干部选任制度,注重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注重基层导向,注重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合理用好各年龄段干部。逐级建立后备干部队伍,加大后备干部培养力度。加强对干部尤其是两级机关中层干部的教育和培养,着力提升新提任和岗位调整的中层干部的综合统筹和专业管理能力。
2.加强基层党建。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各级领导班子要重视党建工作的部署,要强调并落实党组织在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方面的责任制,突出党建工作的基层基础建设,优化基层党组织设置,选优配强支部书记,完善党建制度体系。创新党建工作载体,按照“规范化、效能化、信息化”要求,以“主动化服务、标准化管理、有形化阵地、品牌化建设”为目标,深化党支部标准化建设,推进建设“精品支部”,打造基层党建“魅力工程”。以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等为重点,加强党员干部的教育和管理,提高党员素质,发挥党员在严明纪律、作风养成上的模范表率作用。加强群团工作,深化“职工之家”建设,做好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和服务工作。突出人文关怀,加强干部职工心理疏导。
3.加强文化建设。研究出台加强海事文化建设的指导意见。深化品牌创建,加强对浙江海事文化品牌和文化示范点的总结宣传、提档升级和复制推广。弘扬宣传浙江海事精神,开展有益于提高队伍凝聚力、展示海事特色的文化项目,举办第二届职工运动会,增强干部职工对组织文化的归属感和认同感。继续开展以“五大工程”为主要内容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主动策划,强化重大主题新闻宣传。加强舆情引导,妥善应对网络舆情。加大海事先进典型的培树和宣传力度,注重从基层和身边挖掘典型,培树一批在日常监管、应急处置、重大竞赛等方面影响力大、感染力强的海事先进典型。
4.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强化“四个一双”工作机制,有效推进纪检监察工作“三转”。巩固深化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坚持领导带头深入基层解决问题,坚决防止“四风”反弹。认真开展以“正风肃纪、务实清廉”为主题的政风建设年专项活动。深化政风走访,突出重点领域、重点时段,加强对重点部门、窗口单位和基层站点的明察暗访。完善政风监督员制度,构建多层次社会监督网络。探索开展监管对象廉政风险防范研究,及时完善风险防控机制。建立公务员纪律惩戒制度,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严格实施责任追究。积极培树廉政典型,加强廉政文化示范点创建,不断丰富“清风海事”廉政文化品牌内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