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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挥中心(搜救中心办公室)

  主任:刘厚庆

  副主任:周峰

  电话:057382873808

  指挥中心(搜救中心办公室)是管理辖区通航环境管理、水上交通事故调查处理、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和水上搜救应急值班工作的职能部门,全面掌握并组织指挥辖区现场综合执法工作。其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水上交通安全的方针、政策、法规和要求,履行相关国际公约,组织拟订相应的管理实施办法和标准程序;监督、检查、指导各单位、部门开展相关工作。

  2.负责组织辖区季节性水上安全工作和水上交通安全预警预控工作。

  3.负责收集辖区锚地、航道、调头区、泊位等水深和码头靠泊能力资料,对进出港船舶适港状况实施监督。

  4.负责辖区航道、锚地的设置、规划及相关通航管理规定的制定,参加水上水下工程规划、评估(除码头防污染评估)、验收和建设的论证、会审等。

  5.参与水上水下施工作业和活动的会商。

  6.负责发布航行通告和起草航行警告。

  7.负责辖区引航监督管理。

  8.监督辖区通航环境和通航秩序,指挥处置有碍通航秩序、影响通航环境的异常情况,组织查处相关违法行为。

  9.负责海上巡航、陆上巡查工作的管理。

  10.履行市海上搜救中心办公室的职责,承担日常值班工作。

  11.组织、协调辖区内水上交通事故、船舶污染事故、险情等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反应和处置。

  12.归口管理全局水上交通事故调查工作,负责一般等级(造成人员死亡(含失踪)的)及以上水上交通事故的调查工作;负责事故分析统计报表的上报工作。指导辖区海事声明签注服务工作。

  13.负责职责范围内行政处罚案件的办理。

  14.协助市交通战备办公室做好有关工作。

  15.组织开展综合性安全管理工作,具体承担综合安全管理、协调及参与地方政府组织的安全活动。

  16.负责收集汇总职权范围内海事业务的信息资料,做好相关业务的统计、分析、总结和上报工作。负责辖区内中国籍船舶进出港报告的接收与管理。

  17.负责阶段性分析辖区通航安全形势,提出相应监管措施。

  18.归口管理全局海事调查官注册、考核和评估。

  19.负责收集、汇总和统计分析巡航、救助等海事动态业务的信息资料,并做好相关业务的总结、上报和归档工作。负责局“三基数据”的管理与更新。

  20.全面掌握并组织指挥辖区现场综合执法工作;承担局现场综合执法值班室的职能。具体负责现场综合执法信息处理、任务管理和值班等工作。

  21.归口管理船舶无线电台执照、水上移动通信业务标识码、船舶电台呼号等行政许可和水上无线电秩序管理业务。

  22.负责辖区专用航标监督管理与航标保护等工作。

  23.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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