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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限量货物海事申报是否需要提供包装性能单

咨询编号 NB202405101699
咨询内容 近日收到货代通知,说宁波海事局危申报减免了一部分材料 其中包含2、限量货物的性能单(或危包单)和内外包装照片;但是在实际申报的过程中,又要申报员提供UN标记,减免了性能单,厂家就不会去做这个性能单,就不可能有这个UN标记,这不是前后矛盾吗?想宁波海事局明确下企业是否需要做性能单。作为企业,监管方减免了的话,企业自然不会做性能单的,因为这都是有成本的,企业是不希望做的,理由有三: 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29号令中的第三款第二条明确规定了国际规章豁免使用危险货物包装可以在做商检的时候不需要提交性能单,条款如下: 三、出口危险化学品的发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向海关报检时,应提供下列材料:   (二)《出境货物运输包装性能检验结果单》(散装产品及国际规章豁免使用危险货物包装的除外); 其次,现在中国其他港口如上海 深圳 广州的等港口出口海事申报限量货物都不需要提供性能单, 其三,现在的生产工艺能安全满足IMDG CODE 中对包装的要求。
咨询时间 2024-05-10
处理状态 已处理
答复内容 王先生您好,关于您咨询的问题,我局已电话与您联系并解答。
答复单位 宁波海事局
答复时间 2024-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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