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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事局2016年第一季度行政效能评估报告

索引号:ZJMSA-0401-2016-0040    来源:浙江海事局    公开时间:2016-04-15
 

根据局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经综合评价各分支局、局机关各处室、后勤管理中心的季度工作情况,现将2016年第一季度工作评估报告如下:

一、第一季度主要工作执行情况

(一)整体业务工作开展情况良好

一季度,办理船舶进出港签证448363艘次、国际航行船舶进出口岸查验8661艘次,同比分别下降16.45%和1.27%。累计征收规费4.2亿元,同比下降5.22%。组织巡航3589次、巡航时间12662小时、巡航里程81231海里,出动执法人员8996人次,同比分别增加2.87%、增加5.51%、增加5.3%和下降0.42%。实施PSC检查216艘次、FSC海船检查1323艘次,同比分别基本持平、下降3.5%。完成行政处罚999件、罚款金额500.2万元,同比分别下降13.0%、25.7%。

(二)各项年度考评指标总体执行情况正常

1.直属海事局工作目标考评指标基本正常。《2016年度直属海事局工作目标考评指标表》中需我局执行的50项指标得到了分解落实。其中大部分指标在目标值内,但第8项指标“VTS运行管理成效”在执行过程中已发生扣分内容。

2.局机关年度目标任务大部分已按计划推进。对照《2016年度浙江海事局机关目标任务分解表》,列入第一季度的目标任务共有406项,均已启动推进。其中有31项任务已经按计划完成,但有1项延期。

3.月度重点工作得到有序推进。1-3月,局领导部署重点工作任务共有65项,其中33项已经完成,其余仍在推进中。

4.辖区水上安全形势不容乐观。一季度辖区共发生一般等级及以上水上交通事故5件,死亡失踪16人,沉船3艘,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与去年同比分别下降28.6%、上升77.8%、持平和下降15.7%。运输船事故4.5件,死亡失踪11人,沉船2艘,直接经济损失300万元,同比分别下降10%、上升175%、持平和下降19.6%。

此外,对于下达的2016年度分支局目标管理考核指标,以及内部规章制度“立、改、废”计划、软课题研究计划、重点调研课题计划等各类年度专项任务,由于相关任务、计划制定公布时间较晚,暂不作评估。

二、第一季度工作总体评价

通观一季度工作,全局上下主要围绕“十三五”开局起步和以春运为主的季节性水上安全监管这两条主线,全面安排并统筹推进各项工作任务,总体工作进度和质量达到预期目标要求。主要成效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抓开局起步,“十三五”战略部署和年度目标任务全面确立。在全面总结“十二五”发展成效的基础上,正式发布了“一总六支持”的局“十三五”发展规划体系,系统制定未来五年浙江海事事业高水平发展的目标蓝图和任务措施。成功召开了年度工作会议,布置安排“十三五”开局之年主要工作任务。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层层细化分解,逐级下达考评指标,逐项制定各类专项要点和计划。同时,研究开展“互联网+海事”、查补“短板”等重点专项工作,以点带面全面启动推进各项年度目标任务。

(二)抓重点难点,水上安全监管工作强化落实。突出“客、危”重点,圆满完成“春运”水上安全监管任务,春运期间辖区没有发生涉及客船和危险品船的事故,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出行安全和危险品运输安全。并进一步吸取“东方之星”轮翻沉事件、“8.12”火灾爆炸事故等教训,专题研究梳理海事执法边界,促进规范并加强对客运和危险品运输的安全监管。抓住“两船”难点,深入推进了新一轮专项治理活动,继续保持对内河船参与海上运输和砂石运输船非法违法行为的高压严打态势。针对“四类重点船舶”,全面布置启动了2016年创建“平安船舶”专项行动。推进安全隐患滚动式排查治理,确定了今年省局挂牌督办的重大安全隐患,并积极争取纳入浙江省平安考核平台。

(三)抓专业服务,融入经济社会发展积极主动。深入调研推进港口体制改革与海事监管、口岸管理一体化工作,编制完成了宁波舟山港引航和调度有关问题清单并得到省政府分管领导的肯定和重视,明确启动了宁波舟山港核心港区定线制二期实施、海事管理统一平台开发等重点工作。继续助推舟山江海联运服务中心建设,保障了鼠浪湖矿石中转码头一期安全开港,落实了舟山国际绿色石化基地项目建设的监管与服务措施,还积极开展舟山自由贸易试验区政策创新申报的对接和研究工作。主动护航浙江绿色发展和杭州G20峰会,宣贯布置浙江省船舶排放控制区监督管理工作,制订细化G20峰会水上安保管控方案。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工作,推出了船舶油污保险办证一体化服务、船员培训(服务)机构“双随机”抽查机制等工作举措。成功承办中国海事局与美国海岸警卫队战略合作研讨会、东盟地区论坛绿色航运研讨会等国际性会议,为开展国际海事交流提供了学术理论支持和专业人才保障。

(四)抓规范管理,综合行政管理效能不断改进。完善了管理制度体系,清理局海事规范性文件和内部规章制度并制定了新一轮“立、改、废”计划,完成海事(履约)管理体系的改版。规范了组织人事管理工作,进一步明确干部管理权限,制定局属单位干部选拔任用“一报告两评议”办法,全面完成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并及时调整局机关内设机构和处室办事机构的主要职责,首次组建局教育培训师资库。改进了财务预算管理,推行项目负责制,研究船艇运维费定额管理,还启动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增强了信息化保障,全面推行经升级改造的监管网格化可视化信息系统和电子台账信息系统,促进提高工作效率。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取得阶段性进展,局机关车改工作已基本完成,自4月1日起实行新的公务用车制度。

(五)抓党建工作,政治核心保障作用进一步增强。巩固“三严三实”专题学习成果,组织了两级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和各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推进整改措施的落实。强化党建工作安排,召开了党建工作会议,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的工作部署,全面明确年度党建任务。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召开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完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分解落实,继续开展政风建设年活动,重点推进了政风建设建章立制工作。增进对干部职工的关心关爱,局党组出台了实施暖心工程指导意见,还评选命名11家基层工会“先进职工小家”。青年工作取得新的成绩,4家集体和4名个人分获2015年度省级青年文明号和青年岗位能手,由基层青年创作的作品在直属海事系统青年廉政文艺作品征集活动中获得佳绩。

通过一季度行政效能评估,还反映出当前我们工作中存在不足和薄弱环节。主要是:一方面水上交通安全风险依旧较大。事故统计分析表明,今年一季度事故总数虽然得到了有效控制和降低,但砂石运输船事故和商渔船碰撞事故数量有所增加,死亡失踪人数大幅上升,且人员死亡失踪全部由上述两类典型事故造成。这表明辖区水上安全基础依然薄弱,海事监管依旧存在盲区和短板。另一方面廉政风险防控压力日益增大。年初以来,我局收到的涉及廉政、行风、执纪等方面的群众信访举报较以往增多,目前正在核实处理。这一定程度反映出个别干部职工廉洁自律意识淡薄,防范“四风”有所松懈。特别是随着规范津补贴政策落实到位,海事廉政风险防控的压力将进一步增大。

三、第二季度重点工作建议

二季度是确保全年目标任务完成的黄金期。全局上下要继续围绕水上交通安全监管中心工作,按照年初工作部署,突出重点、统筹安排,抓好工作完成的质量,保持事业发展的良好态势,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打下扎实基础。建议突出抓好以下三方面重点工作:

(一)全力维护水上交通安全。深入实施创建平安船舶专项行动,有机结合“两船”整治等其它专项活动,加大对“四类重点船舶”的监管力度,重点加强砂石船舶海上过驳活动的清理整顿。增强现场监管效能,强化“三位一体”水上安全动态监管联动执法,推广海事行政强制工作。落实季节性水上安全监管,进一步做好恶劣气象预警预控、商渔船防碰撞、客运安全监管等工作,并提前部署今年防抗台工作。全面落实浙江省船舶排放控制区海事监管工作,及时推进G20杭州峰会水上维稳安保工作。继续深化长效机制建设,健全“责任、制度、诚信、教育”水路交通安全监管体系,完善综合治理格局。

(二)切实增强综合管理水平。加强海事“三化”建设,全面推进局“十三五”发展规划的实施和年度目标任务的落实,进一步开展查补“短板”工作。主动适应浙江海港体制改革、海事监管模式改革等内外改革发展要求,加快推进宁波舟山港口海事监管一体化进程,探索加强海事事中事后监管。全面提升法治水平,进一步厘清海事执法边界,强化执法责任风险防控。加快推进“互联网+海事”研究和实践,搭建内外数据互通共享、与业务深度融合的海事公共管理和服务信息化平台。

(三)不断深化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坚持全面从严治党,高标准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巩固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贯彻落实局党组《关于全面加强基层党建工作的指导意见》,推进党支部标准化建设和“精品支部”培塑。深入推进政风建设年活动,落实直属海事系统“一岗双责”考核评价制度,完善廉政风险防范机制。贯彻实施《关于全面深化浙江海事文化建设的指导意见》,推动文化建设创新发展,大力弘扬浙江海事精神。积极推进暖心工程,研究落实人文关怀具体举措,增进队伍的凝聚力、归属感和精气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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