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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简介

  中华人民共和国宁波海事局是根据交通部《关于转发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交通部沿海直属海事机构的分支机构设置的批复的通知》(交人劳发[2000]296号)文件,在原交通部宁波海上安全监督局(成立于1987年10月)的基础上于2001年2月8日正式挂牌成立,系浙江海事局下属分支机构,副厅<局>级。下辖9个派出机构,现有在职职工700余人。
  辖区范围主要包括宁波大市行政区沿海及内河通航水域。海岸线北起余姚市的黄家埠镇,南至三门湾的一市镇,大陆海岸线总长1562公里,另有大小沿海岛屿630余个,辖区海域面积9800平方公里。内陆有杭甬运河宁波段、奉化江等7条主干航道,东钱湖、白溪水库2处库区(湖泊)水域,以及九龙湖、上林湖、梅湖3处习惯客渡运航线水域,通航水域里程共计200余公里。

  主要职责:

  1.贯彻和执行国家水上交通安全、航海保障、船舶和水上设施检验、环境保护、海洋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2.按照授权,负责辖区内船舶登记工作;负责规定范围内船舶法定设备的操作性手册与文书审核签发工作;负责受理外国籍船舶(包括港澳地区船舶)进入本辖区未开放水域或港口的申请工作,并上报上级海事机构。

  3.按照授权,负责辖区内船员和海上设施工作人员适任资格、培训、考试和发证工作、船舶服务簿发放及管理、船员专业与特殊培训管理及考试发证工作。

  4.负责组织辖区内船舶防台、水上搜寻救助工作;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辖区水上交通事故、船舶污染事故、水上交通违章案件的调查处理工作。

  5.按照授权,负责实施辖区内“港口国”管理、船舶安全检查、国际航行船舶进出口岸查验、强制引航监督、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及其他货物的安全监督、靠泊安全监督、防治船舶污染水域监督等工作。

  6.负责辖区内通航环境管理与通航秩序维护工作;按照授权,负责辖区内水上水下施工安全技术状况审核、锚地和重要水域划定港区岸线使用审核、航行警(通)告发布工作。

  7.按照管理权限,负责本局机关和所属派出机构的海事业务、法制、财务、资产、规费征收、基本建设、干部人事、劳动工资、计划装备、科技教育、党群和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

  8.承办浙江海事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系电话:

  0574-12395(水上搜救中心)

  0574-87356420(指挥中心)

  0574-87669254(办公室)

  0574-87255772/87255773(政务中心)

  0574-87796008(PSC检查站)

  0574-81873692(投诉举报/首问负责)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08:30--12:00

  下午:14:00-17:30

  办公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东泰街3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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