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浙江海事局网站!
您当前的位置:宁波海事局 / 宁波海事 / 通知公告

宁波海事局后勤管理中心关于常洪码头公开招租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04-02 17:28    作者:宁波海事局     文章来源:宁波海事局后勤管理中心

  今有本单位所属的宁波市江北区常洪码头进行公开招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码头基本情况

  (一)常洪码头:位于宁波市江北区甬江路林村江边,配备配套供水、供电、场地和内部道路等设施。

  (二)出租用途:仅限出租用于专业工程渣土(泥浆)处置。

  二、招租要求及条件

  (一)经营范围含泥浆清理、道路货物运输。取得交通运输企业港口营运类安全生产标准化相关等级证明。

  (二)竞租人须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三)竞租人须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www.pbccrc.org.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三、招租有效期及方式

  (一)招租有效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二)招租方式:有意向竞租者持相关材料(详见招租要求及条件)到宁波海事局8楼811办公室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核。(地址:宁波市鄞州区东泰街31号 电话:87387518)。资格审核通过后,在招租公告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进行报价。逾期报价作废。

  四、招租要求

  (一)招租期限期满后,我单位将无条件收回。

  (二)竞租人竞价低于市场评估价格则竞价无效。

  (三)承租期间,竞租人承担所有安全责任及出租物的修缮维保责任。

  五、其他

  未尽事宜可以电联咨询。

 


网站帮助网站地图联系我们版权声明网站纠错

地址:杭州市拱墅区叶青兜路1号

主办:浙江海事局 您是本站第 24408493 个访问者

浙ICP备12029468号

浙公网安备 33010502002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