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挥中心
指挥中心(搜救中心办公室)是负责指挥、协调辖区内水上搜救和事故、险情的应急处置及综合性季节性安全管理等工作的业务部门,承担海上搜救中心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海上交通安全法规,履行相关国际公约,提出制定有关规范性文件的意见或建议。
2.负责业务值班管理工作,并承担局节假日和夜间综合值班工作。掌握辖区船舶动态,维护辖区通航秩序,负责辖区船舶进出港报告管理工作;审查船舶进出港计划;负责发布全局性的预警预控信息,督促指导各基层单位及时采取预警预控措施;归口管理VTS业务工作。
3.承担海上搜救中心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海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管理;受理各类水上突发事件及其它重大事项的报告;负责辖区突发事件应急指挥和水上搜寻救助工作,并对应急处置状态下的助航标志管理、沿海水域扫测、碍航物清除等活动进行组织协调和指挥。
4.统一负责局巡逻艇调派,督促指导局巡航管理工作,归口统计上报巡航报表。
5.监督检查辖区内港口、航道、港池、泊位的安全水深情况;负责对码头、系泊浮筒等水上设施的安全技术状况的归口管理工作。
6.对特殊船舶进出港及靠泊作业进行控制;会签审批液货船水上过驳作业并实施动态管理。
7.承担防台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全局防抗台工作;负责防雾和寒潮大风等季节性水上安全管理工作;负责辖区水上综合性和重大专项活动的组织、协调和工作。
8.负责实施国家强制引航制度和引航机构的海事监管工作,实施对辖区引航作业的动态监督管理。
9.负责批准大型设施的水上拖带、试航及其它大型群体性水上活动等的申请。
10.归口管理船舶无线电台执照、水上移动通信业务标识码、船舶电台呼号等行政许可和水上无线电秩序管理业务。负责航行警告管理工作。
11.负责交通战备办公室和安全办公室日常工作。
12.依法对违法的船舶、单位和人员,提出行政处罚意见,制作行政处罚文书,实施行政处罚决定。
13.负责收集、汇总和统计分析现场综合执法、水上搜救等海事动态业务的信息资料,并做好相关业务的总结、上报和归档工作。
14.归口管理海事现场综合执法的实施和现场综合执法信息的处理;负责开展全局性、临时性、阶段性重要海事现场监管工作的督查、检查和督办;负责定期分析通报辖区海事监管形势,组织召开季度安全例会。
15.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