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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海事局完成加入《香港公约》请示件起草工作

发布时间:2019-11-13 09:54    作者:邱奇     文章来源:舟山海事局

  按照交通运输部海事局要求,经过多次修改完善,近日,舟山海事局危管防污工作室完成加入《香港公约》请示件起草工作并上报浙江海事局审阅。

  请示件主要介绍了《香港公约》的基本内容,分析了世界主要国家批约进展,我国加入《香港公约》的重要意义,我国在履约基础机制、安全和环保拆船技术水平、航运企业、船舶修造业和船用配套产品与技术服务产业等方面的准备情况及可行性。

  2009年5月,国际海事组织(IMO)在香港召开外交大会,正式通过了《2009年香港国际安全和无害环境拆船公约》(以下简称《香港公约》)。《香港公约》第17条规定,公约生效条件为“不少于15个国家批准、接受、认可或加入《香港公约》,这些国家的商船总吨位超过全球商船总吨位的40%,且这些国家在过去10年的最大年度总拆船量合计不少于其商船总吨位的3%,满足以上条件之日起 24 个月以后生效”。根据IMO发布的最新数据,截至2019年10月,已经有比利时、刚果、丹麦、爱沙尼亚、法国、德国、日本、马耳他、荷兰、挪威、巴拿马、塞尔维亚、土耳其等13个国家批准、接受或加入《香港公约》,缔约国的总吨位达到29.42%,尚未达到生效条件。《欧盟拆船法案》已经正式生效,其总体原则和要求与《香港公约》基本相同,自2021年1月1日开始,进入欧盟水域的外国籍船应符合《欧盟拆船法案》的要求,实际上变相单边生效了《香港公约》。据亚洲船东会拆船技术委员会消息,印度、加纳会在2019年底批准《香港公约》。在2019年7月IMO船舶拆解及香港公约研讨会上,孟加拉表示计划将在2023年加入《香港公约》。届时,预计《香港公约》将达到营运吨位和拆船吨位的生效条件。

  根据安排,加入《香港公约》请示件将经交通运输部审定好上报国务院审批,舟山海事局危管防污工作室将持续跟踪关注并协助做好相关批约工作。我国是航运大国,也是世界主要拆船大国之一,我国的加入将对《香港公约》的尽快生效起到巨大的促进作用,更有利于维护我负责任航运大国的一贯形象,有利于进一步提升我国国际影响力和国际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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