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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事局与台州市人民政府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发布时间:2017-02-15 15:07    作者:办公室     文章来源:办公室

  2月15日上午,浙江海事局与台州市人民政府在市行政大楼会议室签署了《台州市人民政府 浙江海事局共同推进台州海洋经济发展战略合作协议》。浙江海事局局长何易培、副局长周荣祥,台州市市长张兵、副市长张加波、秘书长蒋冰风等领导出席签约仪式。浙江省海港集团、台州海事局、台州市发展改革委、台州市财政局、台州市海洋与渔业局、台州市港航局、浙江头门港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代表也参加了签约仪式。

  签约仪式由台州市张加波副市长主持,浙江海事局局长何易培、台州市市长张兵分别致辞,并代表合作双方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双方一致认为,台州海域辽阔、岸线资源丰富、区位条件优越,是浙江建设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的重要阵地。近年来,在双方的密切配合下,台州辖区水上交通事故四项指标连年低位运行,水上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为台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了良好环境。当前,台州市打造“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重要节点城市和浙江“湾区经济发展试验区”的目标,对水上安全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浙江海事局与台州市政府建立共同推进台州海洋经济发展战略合作,正是顺应了发展的趋势,满足了发展的需求。

  双方的战略合作协议以深化台州平安海区建设,共同推进台州海洋经济发展为主线,明确了“一年一会商、三年一总结”的工作机制,提出共六大方面19项工作举措,涵盖了水上交通安全综合管理、平安海区、口岸开放、五水共治、应急救助等内容,内容丰富,旨在通过双方的共同努力,落实一系列务实举措,有力促进台州海洋经济安全、绿色、健康发展。

  此次战略合作协议的签署,是双方推进落实《交通运输部 浙江省人民政府深化浙江平安海区建设合作意见》的重要举措,也是携手贯彻浙江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推进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促进全省经济转型升级的具体实践。浙江海事局将全面推进落实战略合作协议的各项内容,全力支持台州市重大工程项目建设,保障头门港的开发建设和生产运行。台州海事局作为“战略合作协议”的具体承办单位,将以此次战略合作为契机,积极有为,主动作为,勇于探索实践,不断提升海事监管服务的能力水平。台州市政府将加大水上交通安全综合管理、强化海上应急救助能力建设,继续关心支持台州海事事业发展。《合作协议》的签署标志着双方今后的合作将更加密切、内容将更加广泛、机制将更加健全,共同开启互为促进、合作共赢的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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