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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海事局积极宣贯落实新版《船舶登记工作规程》

发布时间:2024-04-09 16:49    作者:政务中心     文章来源:杭州海事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印发〈船舶登记工作规程〉的通知》要求,新版《船舶登记工作规程》(以下简称《规程》)于2024年4月10日起实施。杭州海事局认真做好新版《规程》学习宣贯实施,积极促进《规程》的平稳施行。

  一是强化学习研讨。第一时间组织人员对新版《规程》逐条进行学习,参加交通运输部海事局新版《规程》宣贯培训,对新版《规程》修订内容开展研讨,深入了解《规程》修订背景、内容以及船舶登记系统新增功能操作,确保对《规程》要求及内涵的理解和领会。二是主动服务宣贯。第一时间通过电话、微信群、当面告知等方式向行政相对人宣贯新版《规程》,通过浙江海事局政务办理申办员“云课堂”做好新版《规程》修订条款内容的解读与分析,积极做好关于新版《规程》政务办理的的咨询解答。三是有效做好实施准备。针对新版《规程》登记主体变化、新增抵押期间所有权转让、主动注销国籍、扩大登记资料查询主体等变动较大的部分,加强与上级机关、相关业务部门的沟通对接,确保理解到位、执行到位,充分发挥船舶登记作为船舶全生命周期管理的重要环节作用。

  下一步,杭州海事局将继续根据上级要求,深入学习领会贯彻《规程》规定内涵,进一步推进船舶登记政务事项办理的规范化、标准化,积极主动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政务服务,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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