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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交通运输局 杭州海事局关于试点启用新版《内河船舶综合证书》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4-10-09 11:37    作者:杭州海事局     文章来源:杭州海事局

  为贯彻《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浙江省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实施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的决策部署,推进政务服务增值化改革,便利企业和群众办事,提高船舶智慧化监管和便利化服务水平,决定自2024年10月10日起,在杭州地区试点启用新版《内河船舶综合证书》(以下简称“新版证书”)。具体事宜通告如下:

  一、适用范围

  杭州籍内河船舶。

  二、相关事项

  (一)新版证书内容及形式

  新版证书(附件1)统一记载船舶检验证书、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船舶国籍证书、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个体)、船舶营业运输证、船舶标识码证书、船舶电台执照等船舶证书信息。

  新版证书同时采用电子证书和纸质证书形式,电子证书和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关联船舶证书的处理

  核发新版证书后,船舶检验证书、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船舶国籍证书、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个体)、船舶营业运输证、船舶标识码证书、船舶电台执照等船舶证书原则上统一留存在船舶档案中。

  (三)新版证书的更新与申领

  1.现有船舶。已申领电子《内河船舶综合证书》的,杭州市交通运输局在交通运输审批服务平台中统一更新为新版证书,船舶所有人可及时到杭州市各地交通运输政务服务窗口领取纸质新版证书。尚未申领电子《内河船舶综合证书》的,杭州市交通运输局将在10月30日前完成电子新版证书核发;船舶所有人可以凭旧版《内河船舶综合证书》(已申领的)和持有的关联船舶证书原件,到杭州市各地交通运输政务服务窗口领取纸质新版证书,并绑定电子证书。旧版《内河船舶综合证书》和关联船舶证书原件原则上由杭州市交通运输局收存。

  2.船舶新建或所有权转移。船舶新建或所有权转移的,按政务服务指南(附件2)向杭州市交通运输局提交申请,按需选择《内河船舶综合证书》核发、船舶法定检验证书核发、船舶所有权登记、船舶国籍证书签发、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签发、内河个体普通货船运输业务经营许可、船舶营业运输证配发、船舶标识码证书核发和船舶电台执照核发等事项,并按规定提交《内河船舶证书多证合一申请表》(附件3)及相关的申请材料。杭州市各地交通运输政务服务窗口指导申请人将《内河船舶证书多证合一申请表》分别上传浙江政务服务网和中国海事综合服务平台,申请人不必至杭州海事局政务窗口提交《水上无线电行政许可申请函》。

  3.证书补换发。新版证书污损不能使用或遗失、灭失的,到杭州市各地交通运输政务服务窗口办理证书补换发手续,受污损证书由杭州市交通运输局收回。补换发的新版证书,发证日期为打证日期,其他记载信息与原证书信息一致。

  (四)新版证书信息调整

  1.租赁抵押。办理租赁、抵押(含新申请、变更、注销)等手续的,在新版证书的租赁/抵押栏予以记录。

  2.变更。船舶检验证书等关联船舶证书信息需变更的,应及时办理相应事项的变更手续,相关信息涉及《内河船舶综合证书》的,在新版证书的变更信息栏予以记录;涉及两个以上事项的变更,可以选择“内河船舶证书多证合一”事项进行相应办理。

  3.延续。船舶检验证书、船舶国籍证书、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个体)、船舶营业运输证等船舶证书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选择“内河船舶证书多证合一”事项,填写《内河船舶证书多证合一申请表》,并向杭州市交通运输局提交延续手续相关材料。船舶电台执照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杭州市交通运输局指导船舶所有人填写《内河船舶证书多证合一申请表》并提交延续材料。有效期的延续情况在新版证书有效期延续栏进行记录。

  4.船舶检验。船舶年度、中间等定期检验,发生事故影响船舶适航性能或海事管理机构责令等情形实施的临时检验,应在新版证书的船舶检验记录栏签署意见并盖章。

  5.注销。船舶所有权发生转移、船舶拆解或灭失的,应及时办理注销手续,新版证书以及船舶检验证书等关联船舶证书予以收回注销。单独注销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个体)、船舶营业运输证等船舶证书的,原发证机关在新版证书的变更记录栏中进行签注。

  (五)新版证书的现场监管

  海事管理机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可以通过纸质新版证书或“内河船舶码”扫码查验船舶证书及相关信息,不得要求船舶提供船舶检验证书等关联船舶证书的纸质证书。

  

  附件:1.新版《内河船舶综合证书》式样

        2.《内河船舶证书多证合一事项政务服务指南(2024版)》

        3.《内河船舶证书多证合一申请表》

  杭州市交通运输局 杭州海事局  

  2024年9月23日     


附件:新版《内河船舶综合证书》式样.doc
附件:《内河船舶证书多证合一事项政务服务指南(2024版)》.doc
附件:《内河船舶证书多证合一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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