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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货物集装箱装箱检查人员能否与普同货物仓储型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在该类型公司地址开展监装工作

咨询编号 NB202211217137
咨询内容 老师您好,我们公司是上海这边的货代公司。公司在宁波瓯海区戈恬工业区厂房里租赁的仓库。用于电瓶车整车中转装柜。我们通过戈恬工业区这边的仓库接收企业的货物。然后安排危险品拖车在该仓库进行监装,完成监装装柜后从宁波北仑港出口。 电瓶车都是做的UN3171的运输鉴定,电池装置在车内。 请问对于我们这种非当地注册的企业,在当地租赁的普通仓库能否进行这样一系列的工作? 如果不可以,请问申请监装员的企业,海事对企业监装地址有哪些规范要求?
咨询时间 2022-11-21
处理状态 已处理
答复内容 您好,危险货物集装箱装箱需要在专业的危险品堆场或者配有集装箱装箱现场检查员的出口厂家场地内完成,不可以在普通货物仓库完成。
答复单位 宁波海事局
答复时间 2022-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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