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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海事局关于征求《宁波海事局辖区水上防台监督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等6个文件意见的通知 2025-04-26
- 浙江海事局关于征求《舟山船舶交通管理系统安全监督管理规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2025-02-28
- 浙江海事局关于征求《舟山海事局辖区能见度不良时船舶航行、锚泊和作业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等2份文件意见的通知 2025-02-27
- 浙江海事局关于征求《温州船舶交通管理系统安全监督管理规则(修订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2025-02-18
- 浙江海事局关于征求《台州船舶交通管理系统安全监督管理规则(修订征求意见稿)》等2份文件意见的通知 2025-02-12
- 浙江海事局关于征求《舟山群岛水上交通安全指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2024-12-13
- 关于征求《浙江海事局关于航运公司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提升公司安全治理水平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2024-08-08
- 关于征求《浙江辖区航运公司安全管理信息报告管理规定(修订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2024-07-05
- 浙江海事局关于征求《船舶油料供受作业单位备案“全省互认”试点方案》意见的通知 2024-05-07
- 关于征求《客渡船载运电动自行车(摩托车)和燃油摩托车安全管理指南(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2024-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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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海事局2018年工作部署
同志们:
201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全面落实“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也是宁波海事全面深化改革、奠定“走在前列”工作基础、推动海事事业再上新台阶的起跑之年。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牢牢把握“交通强国”和“海事治理现代化”建设的重大机遇,以“走在前列”为工作主线,以“两领先、一接轨”为目标导向,以“系统、协同、创新、实干”为内在要求,以“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紧迫感和“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的韧劲,凝心聚力、务实奋进,全面开创“走在前列”新局面,为浙江省“两个高水平”建设和宁波市“名城名都”建设提供坚实的海事保障。
一、立足系统管理,科学提升安全监管能力
1.健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治“双重预防机制”。出台实施双重预防机制工作方案,建立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数据库。编制隐患排查治理指南,明确隐患辨识、定级、督促整改等标准及要求。充分利用平安考核平台,推进浙江海事局、省安监局对重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推进市委平安办对涉水隐患常态化通报。建立辖区险情事故船舶数据库及动态跟踪管理机制,引导船舶进港前做好安全自查。深化宁波海事气象APP应用,实现区域化、精准化预警预控。开展船舶航次计划中商渔防碰撞内容检查,与海洋渔业部门建立外海区联合巡航机制,推动宁波沿海商渔风险区域在海图中标绘。
2.强化通航环境治理改善。深化条帚门、虾峙门等重点水域通航规律研究,探索定点锚泊在虾峙门口外锚地的应用,推进虾峙门口外深水航槽通过能力提升。推动象山沿海VTS值班台开台试运行,积累象山沿海船舶交通流组织经验。实现电子巡航重点部位视频监控全覆盖,推动船名识别、船艇远距离视频传输等技术研发应用。开展内河航道AIS建设和CCTV视频联动项目建设,完善沿海CCTV布点和高清数字化建设。推动潮态观测浮标设立并试点应用。开展“甬江黄实线”活动,规范船舶航行航法。实施事故调查能力和事故预防“双提升”工程,着力编写“一手册三指南”。构建涉水工程管理新机制,强化规划、审批、施工等全过程介入,关注风电、游艇等项目对通航环境的影响,提前做好施工、运营等管理机制的研究应用。
3.建立运行大型船舶管理的“宁波模式”。分类研究梳理各类大型船舶在航行、在泊、作业等全过程的监管举措,完善大型船舶在港安全管理机制,建立靠离泊安全的局处联动机制。推动大型船舶所属航运公司建立常态化港口船长制,推动码头企业建立运行码头安全管理手册。强化港口调度和引航计划审核,推进虾峙门航道船舶进港计划确认公布制。组建特大型船舶保障团队专家智库,开展大型集装箱船舶靠离泊窗口期研究,优化LNG船舶安全保障机制。推进大型船舶港内避险地研究和建设。
4.切实加强船籍港管理。推动建立风险预控型船籍港管理模式,加强与宁波航交所等机构的合作,实现航运公司体系电子化和预警预控信息智能化提醒。深化国内公司交叉审核、双随机抽查等机制,推动实施公司、船舶重大安全事项报告制度,加强对本港籍船舶动态实时掌控。落实公司定点联系人制度,强化审核手段运用。全面落实客渡运“四个常态化”机制,积极推动客渡运集约化、公交化和旅客实名登记制度。开展“船舶配员和船员任解职强化检查活动”,严格规范宁波籍船舶船员服务资历管理。
5.实现小型船舶规范管理常态化。与相邻海事部门建立协同监管机制,大力推进杭州湾南岸等偏远地区砂石船和非法砂场治理,全面消除辖区“三无”砂石船。实施砂石船码头靠泊名单制,逐步实现长期在港航行砂石船、施工配套砂石船100%纳规。固化渣土泥浆船舶准入名单制,推动建立退出机制。借鉴砂石船常态化监管经验,加强对残油接收船、岛际运输船等小型船舶监管力度。加强对小型船舶AIS开启、船名标识、装载情况、船员实操技能等检查,对各海事处辖区实施片区化巡航巡查效果评估。
6.提升应急处置和防污染管理水平。认真履行市海上搜救中心办公室职能,有效协调处置海上突发事件。推进无人机在应急处置中的应用,启动海上远距离数据传输研究。开展海巡艇船员操船能力培训,切实提升夜航和应急反应能力。大力推进《宁波市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应急能力建设规划》实施,健全海上船舶污染应急指挥机制,建立船舶污染物联合监管新机制,搭建起船舶防污染管理“立体格局”。持续推动排放控制区方案实施,为全面限排做好准备。
二、着力深化改革,有效落实“放管服”要求
7.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全面落实海事权责清单、履职标准,推进编制现场执法检查指南。加快行政处罚快办快结2.0版建设,强化电子证据在行政处罚中的应用,实现行政处罚自助处理和罚款缴纳电子支付。探索实施海事执法“全程电子督察”,扎实推进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和现场执法督察。深化与海警、边防和海事法院合作,强化《涉嫌违法犯罪及非诉强制执行案件移送工作的指导意见》执行。
8.构建全覆盖、精准化的基层执法模式。明确局处两级任务分类传递渠道,进一步规范综合执法系统使用。强化海事处值班室“三中心”作用发挥,优化现场综合执法信息处理和任务管理机制。制定值班员、现场执法人员能力建设方案,完善安检、危防、事故调查等专业人才培养机制,设立实训基地,开展全员综合执法能力培训。精简报表台账数量,为基层减负。针对性实施规费现场稽查,推动实现规费征管与船舶动态信息共享,优化港建费通关风险管控系统及跨舱单开票管理系统,制定《港口建设费代收单位规范征收指南》,加快形成规费征稽工作的“宁波范本”。
9.打造“最多跑一次”升级版。梳理评估政务办理模式,进一步推动政务办理事权向政务中心集中。科学评估并优化海事处政务窗口岗位设置,施行政务办理预约制。探索偏远地区部分政务办理事项“就近跑一次”模式试点,前移政务事项“受理窗口”。推进“标准化+政务办理”建设,实现全局政务办理政策执行、办理标准、材料认定和服务规范统一。推行船舶登记网上申请,推广施行测量、勘探等小型水工申请审批标准化。探索电子证照库、电子签名等应用,扩大港建费远程申报和电子支付系统覆盖面。
10.搭建宁波海事信用管理框架体系。制定信用信息采集标准和信用评价指标体系,构建海事信用信息数据库。建立现场执法任务筛选机制,有效落实诚信船舶、诚信船长的优惠待遇。建立并实施政务办理信用管理制度。推进建立海事失信惩戒和守信激励机制,开展信用结果应用,加大对失信企业失信船舶的检查力度。严把船员发证审核关,严查虚假资历骗取船员证书等违法不诚信行为。
三、依托专业优势,提升海事服务地方发展成效
11.积极助力“国际港口名城”建设。跟踪和支持宁波市创建国家级“一带一路”倡议建设综合试验区和自由贸易港申报,推动我局“5211”海洋强省各项服务举措落地见效。服务保障沪嘉甬、甬舟铁路桥,梅山集装箱码头6-10#泊位等重大项目,支持保障中兴大桥、三官堂大桥、余姚西分工程等重点民生工程建设。落实宁波舟山港跨港域保税燃油加注便利举措。推动石浦港区万吨级主航道、金塘大桥防撞设施等配套建设完善。积极对接市海上丝路大数据中心建设,深入挖掘与地方经济高度关联的工作版块和基础数据,实现核心数据的常态维护和共享共用,发布海事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年报,基本建成海事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指标核心框架。
12.优化港口便利运输环境。积极推动穿山北港区正式开放获国家批准,指导戚家山码头、石浦港区新港码头等口岸开放进程。落实“单一窗口”国家版试点推广,推动国际航行船舶进出口无纸化,推进出口岸联系单网上会签在联检单位的应用。全面推进宁波舟山港内贸船舶载运危险货物报告制,开展宁波舟山港船舶供受油、清舱作业监管一体化工作。推进国际航行船舶在宁波舟山港内移动按移泊处理。
13.打造开放式海事管理“升级版”。完成《国内沿海航行船舶安全检查指导书》、《国内船舶安全检查缺陷操作指导书》修订再版,推进《船员在船安全指引》和《船员在船劳动伤害案例集》出版。推出安检滞留咨询机制,创新“双进”服务形式,进一步推广远程培训应用。深化船员职业健康和安全知识推送服务,对国内航行海船开展劳工条件符合性检查。抓好政务微信“特色专栏、品牌专栏、业务专栏”的建设,探索运用微信小程序打通政务服务“最后一公里”,加快跻身全国交通运输行业政务自媒体第一方阵。
14.加快形成“接轨国际”集群效应。巩固PSC专业优势,积极推动实施PSC缺陷复查“远程关闭”机制,与国际知名船级社建立PSC-CLASS联检机制。以PSC业务为带动,进一步规范全局涉外执法流程。全力创建海事系统PSC人才培训示范点,全力争创直属海事系统劳模先进创新工作室,推动VLCC港口国监督检查培训示范点落户宁波。以MARPOL/CIC工作组为班底,进一步充实危防、船员、通航管理等专业人才,持续深化履约立约研究。积极派员参加东京备忘录第29次港口国监督委员会会议。推动经我局修订的《MARPOL附则VI港口国监督检查导则》在IMO通过。梳理商渔安全工作经验,启动IMO航行安全分委会相应信息提案编写。派员参与国际航标协会VTS委员会《VTS指南》修订。
四、着眼规范高效,持续提升综合协同保障能力
15.有效运行综合管理体系。加强综合管理体系监控和评估,有效推进规范性文件、临时性工作指导意见评估清理、融入体系。绘制完成综合事务总流程图,优化精简内部审批流程,理清职工“一站式”个人办事平台开发需求。按照上级安排,大幅精简考核指标,实现体系内审与目标管理考核有效衔接。结合上级部署和“走在前列”工作要求,做好“十三五”发展规划中期评估调整。以“走在前列”项目督办为重点,修订督查督办工作制度,建成“1188”工程建设的保障机制。开展基建、房屋、船艇档案专项整理。
16.严格落实财经纪律要求。完善预算准入机制,构建预算执行数据实时反馈体系,建立财务综合数据平台,编制《宁波海事局内部控制手册》,加快财务靠前管理的转型升级。规范合同管理,编制经济合同“通用模板”。全面推开网上报销系统,探索移动端审批功能。强化局综合业务用房等重大建设项目跟踪审计,开展经济实体专项检查。严格落实公车管理要求,开展公车使用管理专项检查,稳步推进事业单位及所属企业公务用车改革。开展全局物资备品等摸底盘点,加强物资领用、出入库日常管理。
17.提升综合保障水平。稳步推进局综合业务用房、穿山海事处工作船码头等工程建设,确保工程顺利通过竣工验收。以南田海事基地工程为试点引入“工作分解结构”理念,建立部门协作机制,尝试引入工程代建,初步形成一套高效规范的项目建设管理流程。推进虾峙雷达站改造,做好象山港南岸海事监管码头工程等前期工作。系统谋划符合宁波海事实际的“智慧海事”总体设计,启动监管辅助决策“一站式”信息平台建设,理清项目建设需求,编制信息技术方案,先行推进FSC智能辅助系统等部分重点功能模块的开发。
18.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优化新录人员入职培养流程,理顺培养阶段和载体平台,建立新录用人员5年综合评价体系,完成青年人才成长路径总体设计。推出新版网络教育平台,满足职工个性化自主学习需求。以履约团队和专业化工作室为依托,进一步完善专业人才培养模式,组建法制服务、船艇管用养修团队。做好公务员分类管理改革的准备工作,逐步实现职务职级并行常态化管理。推进“美丽青春献海事”三年行动计划,提炼青年工作品牌。全力推动“海巡22”争创全国青年文明号,健全完善五大基地,深化船艇文化品牌建设。积极做好直属海事系统VTS技能比武、浙江海事综合技能竞赛等各类活动备赛工作。
五、强化政治保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19.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重整行装再出发,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开展宣讲、中心组学习、分专题研讨等形式多样的学习活动,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继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组织“学习贯彻十九大,走在前列求实效”党员干部岗位业绩展示活动。强化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健全意识形态工作机制。
20.探索实施“精准党建”。树立“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以二级支部组织力提升为重点,有效发挥基层党支部基本功能和主体作用。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制度,健全落实批评与自我批评、民主集中制等政治生活基本规范。深化推进党务公开,组织党建阵地建设现场会,采取比、晒、亮等形式提升组织活力。增强支部日常管理和教育功能,开展党务干部实务培训和党员轮训。继续深化“精品支部”、书记读书会等工作,开展网上党员知识答题、党员志愿者、党建主题征文等活动。
21.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管理。以政治建设为首要,打造“既要政治过硬、又要本领高强”干部梯队。坚持贯彻民主集中制,严格落实“三重一大”议事规则、双重组织生活等制度。健全完善巡察制度,开展基层班子巡察。选优配强基层领导班子,完善领导班子和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工作。开展“科队长素质能力建设年”活动。深化实施“培鹰计划”,开办第二期青年学苑,加强年轻干部培养、选拔、任用力度,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培养可持续发展的干部梯队。严格干部日常监督管理,落实谈心谈话、提醒函询诫勉、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制度,完善和落实各级领导干部的请假制度。
六、狠抓正风肃纪,持续巩固党风廉政建设成果
22.牢牢压实“两个责任”。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持续拧紧“管业务必须管廉政”的责任链。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专题报告制度,督促主体责任落实落细。编制基层党组织履行“两个责任”责任清单,组织开展纪检监察实务培训。编制履责清单,规范履责行为和记录。推动廉政业务同报告机制和责任制专题报告制度等做法向基层延伸。
23.加快构建反腐倡廉长效机制。深入学习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和上级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求,建立主体责任履责留痕机制和现场即时执法督察机制,构建“读、听、看、测、创”廉政宣传教育模式。坚持“廉政提醒日”、廉政教育进培训班等工作机制,开设“纪检讲坛”,学深学透党纪党规。组织学习“作风建设规定摘编”,严格落实作风建设各项规定。开展廉政教育专题课程评比,推广优秀廉政文化产品。配套基层执法模式改革,更新廉政风险防控措施。
24.狠抓作风政风建设。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严格执行八项规定,采取过硬措施,坚决防止和杜绝“新四风”。开展以“人民满意我行动”为主题的政风建设年活动,坚持政风走访长效机制。严格执行礼品礼金登记制度和外部“不诚信行为”管理制度。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按规定实施责任追究。
七、激发内生动力,全力营造干事创业良好氛围
25.加强文化建设和新闻宣传工作。持续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海事核心价值体系落细落实。健全文明创建机制,推进全局文明单位建设再上新台阶。实施“干事创业”先进典型培树三年行动,分层面统筹品牌、集体及个人培树平台,推出一批高层次有影响的典型。加强“甬潮”文化品牌建设,统筹推进文化室设计建设,继续争创“全国交通运输文化建设卓越单位”。丰富水上安全知识进校园活动载体。组织开展纪念水监体制改革20周年活动。健全舆情处置流程,提升舆情处置和危机公关能力。
26.丰富组织关怀举措。以为职工办实事为核心,以职工美好生活需求为导向,建立“暖心工程”金点子的滚动生成机制和长效保障机制。完善现有人文关怀模式,继续开展职工生日、生育、生病住院等慰问活动,改进和完善职工休养方式和内容。积极开展“职工之家”和船艇“职工小家”建设工作。组织青年交友海事专场,推进外地青年集体过节常态化。丰富职工兴趣小组和活动项目,组织开展单项竞技、美好生活技艺培训等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