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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海事局 宁波市交通运输局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宁波监管局 中国船级社浙江分社关于深化“一船多证一次通办+不停航”跨部门联办政务服务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4-03-07 16:32    作者:宁波局管理员     文章来源:宁波海事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关于印发<海船转籍登记“不停航办证”服务工作指南>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提升“一船多证一次通办+不停航”(以下简称“不停航通办”)效率,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地方经济建设,推动航运高质量发展,经宁波海事局、宁波市交通运输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宁波监管局、中国船级社浙江分社协商决定,在宁波辖区深入推进海船转籍“不停航通办”政务服务。现将有关具体事宜通告如下:

  一、适用范围

  拟(或已)入宁波籍的海船因所有权变动、船舶所有人住所地变更或者船舶航线变更,需要通过“不停航”来完成的各类转籍业务。

  二、适用情形

  “不停航通办”服务按照不同适用情形对应办证细则详见《“不停航通办”服务指引》(见附件)。

  三、其他事宜

  1.“不停航通办”服务实行自愿申请原则,申请人可以根据船舶经营实际情况,自主选择“不停航通办”或一般程序办理。

  2.被海事、交通、船检、金融监管等部门列为信用评价差或较差的公司和船舶,不适用申请“不停航通办”服务。

  3.申请人应对提交的申请材料真实性负责,同时根据船期安排加强与海事、交通、船检、保险机构等部门的对接,提高办证效率。

  本通告自发行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附件:附件:“不停航通办”服务指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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