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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督察处

  执法督察处主要职责:负责全局依法行政和执法规范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执法监督和检查;负责本局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案件的审核及备案工作;承担法制宣传和行政应诉工作。

  1、贯彻执行国家依法治国的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国际公约和国内海事法规,归口管理新生效法律、法规的内部宣贯。

  2、掌握并阶段性分析本单位依法行政状况,提出并组织实施相应的整改措施。

  3、归口管理海事监管规范性文件的计划、初审、征求意见、上报及宣贯工作。

  4、负责组织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政务公开制、过错责任追究制、执法监督机制等制度。

  5、归口管理并组织实施行政执法督察工作。

  6、负责组织行政复议、行政处罚听证及行政诉讼、国家赔偿案件的应诉等行政救济相关工作。

  7、负责审核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行为的实施。

  8、负责海事行政执法证的管理和发证资格的审核、执法证的年度审验等工作。

  9、负责海事法规信息的收集、跟踪,做好行政处罚文书及档案的管理工作。

  10、组织海事业务综合评价。

  11、协助局体系办开展综合管理体系运行管理工作。

  12、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和各种业务数据的统计和上报工作。

  负责人:董曼莱

  办公电话:0577- 88150028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夏令时14:30-18:00)

  办公地点:温州市鹿城区海事路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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