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监督处
船舶监督处主要职责:按照权限负责辖区内船舶登记管理工作;负责受理外国籍船舶(包括港澳地区船舶)进入辖区非开放水域或港口的申请工作;归口管理辖区水域船舶进出口岸查验、船舶进出港报告、船旗国和港口国安全检查、现场监督等工作;负责辖区内非国际航行航运公司安全管理体系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1、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水上交通安全方针、政策、法律和要求,履行相应的国际公约,并结合辖区实际制定相关船舶监督业务工作规定。
2、负责辖区船舶安全检查业务的管理工作,组织开展PSC检查和中国籍国际航行船舶安全检查;并负责辖区船舶安全检查人员的管理、培训和考核。开展安全检查后评估、安全检查品牌建设等工作
3、负责辖区内国际航行船舶进出口岸管理工作。
4、负责辖区口岸开放相关业务的管理工作。
5、负责辖区船舶登记和船舶证书、文书办理业务的管理工作。
6、负责辖区航运公司安全与防污染监督管理工作;贯彻、实施贯彻、实施《国际安全管理规则》和《国内安全管理规则》,负责辖区ISM和NSM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辖区ISM和NSM的日常管理工作。
7、负责辖区船舶检验质量监督的管理工作。
8、负责辖区新建船舶吨位丈量抽查和重要建造日期确认的组织实施和管理工作。
9、负责汇总和上报辖区船舶安全检查和船舶进出港等各类船舶监督业务数据。
10、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负责人:王江山
办公电话:0577- 88150025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夏令时14:30-18:00)
办公地点:温州市鹿城区海事路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