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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泗海事处

  

  一、基本概况

  舟山嵊泗海事处于2001年4月1日在原舟山港务监督嵊泗监督站的基础上挂牌成立,隶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舟山海事局,是副处级派出机构,编制80人。处内设综合办公室、海事监管科两个部门和马迹山海巡执法大队、小菜园海巡执法大队、绿华山海巡执法大队和李柱山海巡执法大队等4个海巡执法大队。其中,马迹山海巡执法大队与绿华山海巡执法大队合署办公,小菜园海巡执法大队与李柱山海巡执法大队合署办公。办公地址为舟山市嵊泗县菜园镇马关金港路5号,联系电话0580-5862080,邮政编码202450。

  二、辖区水域

  舟山嵊泗海事处辖区水域包括嵊泗县境内除洋山水域外,包括花岛山、嵊山岛、构杞岛、黄龙岛、泗礁山岛等各岛屿周边水域(即西、北侧与上海海事局辖区水域相邻,南侧与舟山岱山海事处辖区海域相邻,东侧以海礁、浪岗两点向东延伸)。

  三、主要职责

  依据法律赋予职权和上级授权,舟山嵊泗海事处主要负责辖区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防止船舶污染、口岸查验等海事监管职责,同时承担嵊泗县海上搜救中心办公室的职责。具体职责如下:

  1.贯彻执行国家海洋管理、环境保护、水上交通安全、航海保障、船舶和水上设施检验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上级的规定和制度;

  2.承担辖区内搜救和应急反应值班工作,参加海上救助、油污应急反应等突发事件和重大行动;负责辖区内航道、锚地、码头等区域的现场安全监督和通航秩序管理工作,应急处理辖区水域内有碍通航秩序、影响通航环境的异常情况;

  3.负责监督检查辖区内船舶及设施的航行、停泊、作业、证书、文书和船员配备、持证、适任、值班等现场情况,制止、纠正和处理违法违规行为;

  4.负责辖区授权范围内国内航行船舶的安全检查;

  5.负责辖区内国际航行船舶进出口查验、国内航行船舶进出港报告;

  6.负责审查和现场监督辖区内船舶在港区水域内安全作业的报备;

  7.负责辖区内船舶载运危险货物的申报批准和现场监督管理;

  8.负责辖区内排放、接收船舶污染物的报告和现场监督管理;负责辖区内船舶拆解防污染的现场监督管理;

  9.根据授权负责发布辖区内部分水上水下作业活动的航行通警告;负责辖区内所有水上水下作业活动的申报受理和现场监督管理;

  10.负责辖区内港区、码头和船舶溢油应急计划的监督实施及港区水域污染监视;根据授权调查处理小规模船舶溢油(污染危害性物质)污染事故;配合辖区其它污染事故的现场初步调查和取证工作;

  11.负责调查处理辖区内非涉外一次死亡3人以下(不含3人)水上交通事故;配合辖区内其它水上交通事故的现场初步调查和取证工作;根据授权负责辖区内船舶的海事签证;

  12.根据授权,做好航运公司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具体实施船舶吨位丈量实船现场复核;

  13.承担授权范围内的船员管理相关工作;

  14.负责辖区内助航标志的监督检查;监督辖区内的引航工作;

  15.负责组织指挥辖区水域内的防抗台工作,做好恶劣天气的预警预控工作;

  16.根据授权,做好口岸管理相关工作;

  17.负责辖区港务监督管理费、港口建设费、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罚没款等非税收入的征收、稽查等管理工作;

  18. 根据授权依法对违法船舶、单位和人员实施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

  19.负责本单位资产管理、队伍建设、党群和精神文明等工作,做好船艇及车辆的管用养修工作;

  20.完成局下达的其它工作任务。

 

联系方式:0580-5862080

地址:嵊泗县菜园镇马关金港路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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