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海海事处
一、基本情况
舟山定海海事处于2001年4月1日在原舟山港务监督定海监督站的基础上组建成立,同年8月6日正式挂牌的正科级单位。编制人数50人,内设鸭蛋山海巡执法大队、老塘山海巡执法大队、金塘海巡执法大队三个海巡执法大队,办公地址为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盐仓街道螺头社区跃进杜家定海海事处。办公电话0580-2820832,邮政编码316041。
二、辖区水域
定海海事处辖区地处浙江省东北、上海市东南、杭州湾外缘的东海海域、舟山群岛中西部,全境地理坐标介于东经121°38′--122°15′,北纬29°55′--30°15′之间,东南与普陀区接壤,西、西南与镇海区毗邻,北与岱山县交界。包括金塘岛、册子岛、富翅岛、外钓岛、盘峙岛、大猫岛等各岛屿周边水域。
三、主要职责
依据法律赋予职权和上级授权,舟山定海海事处主要负责辖区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防止船舶污染、口岸查验等海事监管职责。具体如下:
1.贯彻执行国家海洋管理、环境保护、水上交通安全、航海保障、船舶和水上设施检验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上级的规定和制度;
2.承担辖区内搜救和应急反应值班工作,参加海上救助、油污应急反应等突发事件和重大行动;负责辖区内航道、锚地、码头等区域的现场安全监督和通航秩序管理工作,应急处理辖区水域内有碍通航秩序、影响通航环境的异常情况;
3.负责监督检查辖区内船舶及设施的航行、停泊、作业、证书、文书和船员配备、持证、适任、值班等现场情况,制止、纠正和处理违法违规行为;
4.负责辖区授权范围内国内航行船舶的安全检查;
5.负责辖区内国际航行船舶进出口查验、国内航行船舶进出港报告;
6.负责审查和现场监督辖区内船舶在港区水域内安全作业的报备;
7.负责辖区内船舶载运危险货物的申报批准和现场监督管理;
8.负责辖区内排放、接收船舶污染物的审批和现场监督管理;负责辖区内船舶拆解防污染的现场监督管理;
9.根据授权负责辖区内部分水上水下作业活动的审批并发布航行通警告;负责辖区内所有水上水下作业活动的申报受理和现场监督管理;
10.负责辖区内港区、码头和船舶溢油应急计划的监督实施及港区水域污染监视;根据授权调查处理小规模船舶溢油(污染危害性物质)污染事故;配合辖区其它污染事故的现场初步调查和取证工作;
11.负责调查处理辖区内非涉外一次死亡3人以下(不含3人)水上交通事故;配合辖区内其它水上交通事故的现场初步调查和取证工作;根据授权负责辖区内船舶的海事签证;
12.根据授权,做好航运公司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具体实施船舶吨位丈量实船现场复核;
13.承担授权范围内的船员管理相关工作;
14.负责辖区内助航标志的监督检查;监督辖区内的引航工作;
15.负责组织指挥辖区水域内的防抗台工作,做好恶劣天气的预警预控工作;
16.根据授权,做好口岸管理相关工作;
17.负责辖区港务监督管理费、港口建设费、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罚没款等非税收入的征收、稽查等管理工作;
18. 根据授权依法对违法船舶、单位和人员实施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
19.负责本单位资产管理、队伍建设、党群和精神文明等工作,做好船艇及车辆的管用养修工作;
20.完成局下达的其它工作任务。
联系方式:0580-2820832
地址:舟山市定海区盐仓街道螺头社区跃进杜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