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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海事局关于公布2024年内河船舶船员、小型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评估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2-07 16:59    作者:宁波局管理员     文章来源:宁波海事局

各有关单位、船员:

  为做好2024年内河船舶船员、小型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评估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交通运输部令2020年第1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实施办法》(海船员〔2021〕46号)、《浙江海事局内河小型船舶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办法》(浙海船员〔2014〕169号)和《浙江海事局小型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办法》(浙海船员〔2021〕65号)等规定,现公布宁波海事局2024年内河船舶船员、小型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评估计划,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内河船舶船员、小型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评估计划见下表:

  

项目

报到时间

培训时间

理论考试时间

实操评估时间

备注

内河1期

 

 

328

328

补考+过期抽考

内河2期

520

521528

529

530

 

内河3

108

1091112

1113

1114

 

小海1期

 

 

328

328

补考+过期抽考

小海2期

58

59528

529

530

 

小海3期

108

1091112

1113

1114

 

    培训、考试和评估地点:宁波工程学院船员培训中心(海曙区文化路108号,电话0574-87425020)。

  二、报名和受理

  1.考试报名由培训机构统一办理。

  2.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受理范围为申请内河二、三类船舶船长、驾驶员、轮机长、轮机员适任证书(非全国统考)和浙江海事局内河小型船舶驾驶员适任证书(普通类和限制类)的人员。

  3.浙江海事局小型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受理范围为申请未满100总吨船长、驾驶员、值班水手适任证书,75千瓦至未满220千瓦轮机长、轮机员、值班机工适任证书和未满75千瓦驾机员适任证书的人员。

  三、其它事项

  1.申请参加适任考试者,应当按规定缴纳相应的费用。

  2.准考证于适任考试开始5日前领取,考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后10日内公布。

  3.根据社会需求临时增加的内河船舶船员、小型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评估计划另行通知。

  4.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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