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海事局关于公布2024年内河船舶船员、小型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评估计划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船员:
为做好2024年内河船舶船员、小型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评估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交通运输部令2020年第1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实施办法》(海船员〔2021〕46号)、《浙江海事局内河小型船舶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办法》(浙海船员〔2014〕169号)和《浙江海事局小型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办法》(浙海船员〔2021〕65号)等规定,现公布宁波海事局2024年内河船舶船员、小型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评估计划,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内河船舶船员、小型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评估计划见下表:
项目 |
报到时间 |
培训时间 |
理论考试时间 |
实操评估时间 |
备注 |
内河1期 |
|
|
3月28日 |
3月28日 |
补考+过期抽考 |
内河2期 |
5月20日 |
5月21日—5月28日 |
5月29日 |
5月30日 |
|
内河3期 |
10月8日 |
10月9日—11月12日 |
11月13日 |
11月14日 |
|
小海1期 |
|
|
3月28日 |
3月28日 |
补考+过期抽考 |
小海2期 |
5月8日 |
5月9日—5月28日 |
5月29日 |
5月30日 |
|
小海3期 |
10月8日 |
10月9日—11月12日 |
11月13日 |
11月14日 |
|
培训、考试和评估地点:宁波工程学院船员培训中心(海曙区文化路108号,电话0574-87425020)。
二、报名和受理
1.考试报名由培训机构统一办理。
2.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受理范围为申请内河二、三类船舶船长、驾驶员、轮机长、轮机员适任证书(非全国统考)和浙江海事局内河小型船舶驾驶员适任证书(普通类和限制类)的人员。
3.浙江海事局小型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受理范围为申请未满100总吨船长、驾驶员、值班水手适任证书,75千瓦至未满220千瓦轮机长、轮机员、值班机工适任证书和未满75千瓦驾机员适任证书的人员。
三、其它事项
1.申请参加适任考试者,应当按规定缴纳相应的费用。
2.准考证于适任考试开始5日前领取,考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后10日内公布。
3.根据社会需求临时增加的内河船舶船员、小型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评估计划另行通知。
4.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