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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事局2023年法治政府部门建设报告

发布时间:2024-03-06 16:08    作者:张志锋     文章来源:法规规范处

  2023年,在交通运输部的正确领导下,浙江海事局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深化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的意见》,全力服务交通强国、长三角一体化等国家战略,全局上下筑牢“主角”意识、强化“主角”担当、发挥“主角”作用,旗帜鲜明讲政治,恪尽职守保安全,主动作为强服务,凝心聚力谋发展,法治浙江海事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一、法治政府部门建设行稳致远

  坚持铸牢“主角”意识,落实求实务实落实工作要求,加强法治理论学习,完善海事法规制度体系,深入开展加强行政执法队伍素质能力作风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海事执法文书规范使用专项行动等提升执法队伍素质能力,法治浙江海事建设水平明显提升。

  一是法治理论学习不断深入。严格落实领导班子季度学法要求,直属局党组、分支局党委(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定期集中学法,内容聚焦《宪法》《海上交通安全法》以及新修订的法律法规及海事相关法律法规,以及部海事局、我局出台的规范性文件。确定理论中心组每季度学法内容,并组织实施,购买《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和《海上交通安全法》等实体书籍充实学习内容。印发《浙江海事局2023年教育培训计划》,并按计划完成。分支局组织开展年度全员培训,邀请法律方面的专家、教授专题讲授海事法治建设内容。

  二是海事法规制度更加完善。持续跟进《海上交通安全法》配套法律法规制度研究,代部海事局修订海事执法业务流程,优化调整74个政务办理事项的申请材料与审核标准、42个现场执法事项的检查内容与处置要求。代部海事局起草形成推广“一条船一次查”提高海事监管效能工作意见。组织参与编写完成常见海事违法行为处罚裁量基准防污染类案由。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确定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新发布《浙江海事局海上液化天然气加注作业安全管理办法》,完成修订《浙江沿海主要港区水域船舶交通组织实施办法》。加快推进浙江海上智控平台相关制度机制建设,新增、修订运行管理须知、操作指南等配套文件,进一步明确三级海事管理机构工作标准和监管要求。

  三是依法行政水平有效提升。先后组织海事执法文书使用专项督察、海事执法文书规范使用专项行动,对存在瑕疵或问题的文书逐一制定整改措施并督促整改到位。开展加强行政执法队伍素质能力作风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明确提升执法人员素质能力、队伍作风等六方面74项具体任务并深入推进。修改《浙江海事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管理规定》,强化执法文书签发、制发把关,促进形成执法文书规范使用长效机制。出台进一步规范海上海事行政处罚工作十项举措,规范首违不罚、轻微免罚案件处理,优化陈述申辩复核与行政处罚裁量,强调以案释法,推进严格执法与温情执法有机统一。我局在2023年直属海事系统海事行政执法考核评议中获评优秀等次,岱山海事处获评首届全国海事系统“人民满意的海事执法集体”。

  四是执法大监督格局成效持续显现。由法规规范处(执法督察处)统筹,各业务部门参与,执法监督、纪检监察、审计监督等在信息沟通、线索移送、措施配合上协同更高效、配合更密切。

  在温州、舟山等分支局试点创建执法执纪工作室,形成执法督察和纪检监督“双轮驱动、一体发力”良好局面。实施“责任到人、落细落实、闭环管理”和“依规定则、自查免责、反复从重”六条原则,问题整改和责任追究两个关键环节抓得更牢,问题整改更加规范到位、责任追究更加公平公正。

  五是法治队伍基础更加夯实。围绕海事业务建立执法人才库,搭建海事研究团队,专项业务中心,海事业务工作室。各分支局开展拔尖人才小班化教学、基层海事业务工作组等专业人才培养平台建设实践。抽选法制工作人员赴宁波海事法院参加行政诉讼旁听实训,现场感受行政相对人对海事执法的看法和诉求,进一步增强海事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素质能力。积极参加长三角海事模拟法庭活动,完成共同被告(行政复议机关)角色演示。组织开展执法督察人员知识更新培训,培训内容涵盖海事行政处罚规范、督察典型案例分析、执法文书规范使用等。组织参加首届直属海事系统执法人员知识竞赛,荣获团体二等奖,1名选手获“最佳赛手”。

  二、水上安全形势稳中向好

  严格落实李小鹏部长“三个绝不能过高估计”“四个无论”和付绪银副部长“五个不能”指示要求,聚焦主责主业,强化系统治理,切实保障浙江水域一方平安。2023年,全年事故四项指标“三降一升”,尤其是一般等级以上事故件数、死亡失踪人数、沉船艘数,在2022年全面下降的基础上继续下降。在服务港航经济高位增长的同时,实现了事故指标持续低位运行。

  一是海事监管履职严格到位。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全面深入。系统推进水上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开展水上交通领域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整治集中攻坚行动,安全隐患动态清零,安全风险落实管控举措。督促指导航运企业开展安全隐患全覆盖自查自纠,召开涉水企业安全管理工作会,进一步推进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针对防台薄弱环节,制定辖区台风期间大马力拖轮布防工作方案和防范船舶触损海底管线指导意见。排查并消除防台隐患,成功防抗“杜苏芮”“卡努”等台风。重点监管工作推进扎实有力。统筹开展船载危险货物运输、中小型油船、渣土运输船、电动客船、卷钢运输船等专项整治。纵深推进注销未登记船舶清理整治和专项督查,深化沿海主要公共航路等重点水域通航秩序整治。开展水工管理专项督查,建立运行水工全过程管理机制。深化“行刑衔接”,在海事系统首次实现船舶交通违法行为以危险作业罪定罪。开展重大改建船舶检验专项检查,跨省通报涉嫌重大船检质量问题。完成船舶检修检测质量专项抽查。深入推进船员实操能力和内河船舶配员专项检查。圆满完成春运、两会、国庆、禁开渔前后等重点时段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工作,有效防范寒潮大风等极端天气影响。搜救应急机制不断完善。完成省海上搜救中心成员调整,组织召开全省海上搜救工作会议,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海上搜救应急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推动沿海县区(市)设立海上搜救(分)中心。高效处置“浙象渔66126”轮自沉等险情。

  二是水上综合治理协同高效。“双违双跨”行动推进有力。深入推进上级决策部署,在系统内率先制定《运输船舶违法违规信息通报工作指南》,明确工作标准。将违法违规信息通报嵌入执法管理场景应用,实现闭环管理。商渔共治持续深化。深入推进“商渔共治2023”专项行动,有力发挥涉海涉渔专委会作用,严防商渔船碰撞事故发生。代部海事局制定《中国沿海商渔船防碰撞宣传手册》和《非五星旗运输船舶商渔安全信息传递工作制度》,我局“商渔共治”经验做法在全国推广。综治格局更加完善。推动省涉海涉渔专委会出台我省强化海钓管理的指导意见,规范海钓船安全管理。推动沿海县市区建立乡镇纳规船舶“一船一档”并实施“六定”工作机制。推动沿海各地以“四定”“四报告”和“四禁止”要求规范海上游艇活动。建立浙苏海事涉海运输内河船治理、试航船舶协同管理机制和浙沪、浙闽毗邻水域海事监管联动合作机制,有效提高重点船舶、重点水域安全管理水平。

  三、服务发展大局有为有位

  主动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平安护航杭州亚运会,服务助推交通强国、长三角一体化等重大国家战略实施,浙江海事社会影响力不断提升。2023年,高效保障船舶、旅客、矿石、原油、煤炭等民生重点物资水路顺畅运输;保障国家储运基地、跨海大桥、海上风电等重大涉水项目安全建设;推动浙江籍“安全诚信船舶”“安全诚信公司”数量稳居全国前列。

  一是在重大任务中勇挑重担。交出亚运水上安保高分答卷。构建“1+1+7”工作架构,开展“平安护航杭州亚运会”百日攻坚行动,落实3个100%要求实施入浙船舶专项监管。圆满完成杭州亚运会、亚残运会水上安保与应急保障工作。推进交通强国试点工作取得实效。制定印发《浙江海事推进交通强国建设海事试点工作方案》,完成“陆海空天”一体化海事监管体系建设、绿色航运海事治理示范区建设、航运营商环境海事服务样板区建设、交通安全应急全球通信卫星系统试点等首批试点任务。国际事务作用发挥持续提升。承办国际海事研究委员会第二届大会,选派优秀人才赴国际海事组织任职和交流。推动IMO以中国方案为基础通过2023年船舶温室气体减排战略,推动《建设海运单一窗口导则》增加信息反馈机制,推动《IGC规则港口国监督指南》纳入亚太地区港口国监督手册。落实上级交办任务优质高效。升级运行全国船员业务咨询热线。承办第六届中国海员技能大比武、全国海上劳动关系三方协调会、全国海上搜救工作经验交流研讨会。完成代部海事局编写海事核心教材《现代船舶交通控制系统》等工作任务。

  二是助推世界一流强港建设不断提速。引领发展作用更加凸显。与台州市政府签署新一轮战略发展合作协议。助推《宁波舟山港总体规划(修订)》通过部省联合审查。推进航道锚地专项规划修编工作。服务举措更加有效。出台支持保障加快实施世界一流强港建设工程10方面42项举措,起草支持浙江船舶修造业高质量发展17条举措。公告实施《鱼腥脑水域船舶推荐航法》,打通嘉兴港进港第二通道。“数字化航运服务平台”“抵港外国籍船舶临开不查机制”等14项制度入选浙江自贸区改革试点典型案例。重大水工项目建设保障有力。开展重大涉水工程海事管理提升年活动,深化“5431”水工监管机制,全方位支持六横大桥、甬舟铁路及高速复线、杭温铁路等关键通道建设。规范海上作业人员管理,推动举办海上交通安全技能基本培训。推动航运绿色低碳发展稳步向前。支持船用绿色低碳燃料加注业务发展,保障舟山成为国内船用保税低硫燃油供应体量最大的区域,并跻身全球第四大船舶加油港。顺利保障全国首次港外锚地LNG燃料加注、全国首次锚地生物燃料油加注等试点作业。

  三是推进长三角一体化主动作为。交通组织一体化提质扩面。制定印发《浙江沿海主要港区及周边水域船舶交通组织实施办法》,实现交通组织一体化在浙江沿海主要港区水域全覆盖,并探索向沿海集装箱干线港口延伸。我局《推进船舶交通组织一体化 破解大型商船滞港久碳排高难题》入选国家发改委碳达峰碳中和典型案例。海事政务服务改革深入推进。实施长三角海船转籍登记“不停航办证”,办理全国首例海船不停航转籍登记业务。新增4个海事政务“一件事一次办”事项,推进浙沪保税船用燃料油供应单位备案互认。联合发布长三角海事政务服务“跨域办”事项的通告,进一步深化海事“一网通办”线上线下融合发展。“一船多证一次通办”服务创新机制获评全国信用交通典型案例、全国信用承诺特色案例等四项国家级奖项。海事航海保障一体化加速融合。联合东海航海保障中心推进海事监管和航海保障一体化融合发展,拓宽装备设施共享共用清单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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