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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海事局召开水上“大交管”运行管理机制会商会

发布时间:2022-08-19 16:10    作者:徐健     文章来源:台州海事局

  

  近日,台州海事局结合水上“大交管”试运行以来的实践经验,拟制了《台州海事局水上“大交管”运行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为更广泛的征求各方意见,确保水上“大交管”高效运行,实现水域全覆盖、信息全掌控、动态全管控的管理目标,8月19日上午,台州海事局组织召开水上“大交管”运行管理机制会商会,各海事处分管负责人、值班室负责人,局相关职能部门参加会商。

  会商上,水上交通管理中心首先介绍了《台州海事局水上“大交管”运行管理实施办法》制定的目的、意义及适用范围,并详细解读八章二十六条具体规定,主要涉及水上“大交管”总体架构、“五中心一窗口”功能定位、“严管区”、各海事处及海巡执法支队工作职责、管控水域划分、信息收集流转及异常船舶动态、风险船舶联动处置等方面内容。随后的交流发言环节,各单位、部门参会人员围绕实施办法的具体条款开展交流,指出了部分条款可操作性有待加强、语言表述需要调整、标准流程需要细化等问题,同时提出针对性的修改意见。

  最后,水上交通管理中心负责人结合近期上级领导对全要素水上“大交管”工作提出的相关要求,强调三方面工作:一是高度重视,勇于进取。按照部海事局全要素水上“大交管”建设现场会及上级领导讲话精神,对照年度考核目标,全力以赴加以推进。二是统一思想,上下协作。深刻认识建设“陆海空天”一体化水上交通运输安全保障体系是实施交通强国战略的具体安排,构建全要素水上“大交管”是海事主动作为、主动担当、主动变革的重要举措。局处上下协作依托智控平台、“台海天网”等系统实现远程智能查违是未来的发展趋势。三是重点突破,持续整合。通过水上“大交管”建设突破原有执法模式,改革动静态执法流程,充分整合海事处值班室熟悉辖区通航要素、“严管区”7×24小时动态监控及水上交通管理中心实施专业交通组织、避碰干预的优势,形成水上交通安全保障合力。

  下一步,台州海事局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认真梳理、充分吸纳意见、建议,进一步修订《台州海事局水上“大交管”运行管理实施办法》,切实增强运行管理机制对实际工作的指导性,全面提升台州沿海水上动态管控能力,实现台州水域长治久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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