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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海事局全面部署今冬明春能源物资水路运输保障工作

发布时间:2024-12-02 15:07    作者:丁鹏     文章来源:台州海事局

  为贯彻落实浙江海事局关于做好今冬明春能源物资运输保障工作相关要求,台州海事局统筹水上安全与社会发展,进一步绷紧安全之弦、扛牢安全之责、抓实安全之举,全面部署推进今冬明春能源物资水路运输保障工作。

  一是增强大局意识,全面传达贯彻上级要求。第一时间传达浙江海事局相关工作要求,要求全局上下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和行动自觉,深刻认识保通保畅工作的重要性,强化底线思维、极限思维,全面抓好今冬明春寒潮、大风、大雾等恶劣天气下的船舶组织协调、调度指挥和应急保障,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抓紧抓细抓实能源物资水路运输保障各项工作。

  二是加强分析研判,抓实能源物资保通保畅。全面掌握辖区沿海电厂、临港石化企业等单位能源物资使用需求底数,建立能源物资船舶进港保障需求清单,做好持续跟踪,严防出现能源物资低于储备警戒、断供等不利局面。充分发挥智慧海事监管系统“四直通道”作用,加强能源物资运输船舶交通组织服务保障,落实载运能源物资船舶优先锚泊服务举措,提高船舶运转效率。

  三是开展综合治理,守牢风险隐患防控底线。对照“遏重大、降较大、控一般”硬措施清单,明确各项监管措施具体责任人,做到任务包干到人、层层压实责任。实施“VTS+无人机+海巡艇”的立体监管模式,拓展现场综合执法覆盖面,提升辖区风险隐患研判识别和应对处置能力,为能源物资运输船舶提供畅通安全的运输通道。

  四是强化应急值守,高效处置应急突发事件。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应急值班制度,进一步加强与气象、应急等部门沟通联系,加强预警预控信息传递,提前做好恶劣天气防范应对工作。保持应急车、船、艇等处于良好状态,确保及时妥善处置各类突发事件。针对恶劣天气下辖区企业可能出现的能源物资供应短缺情况,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构建运输船舶“一事一协调”工作机制,最大程度保障能源物资运输船舶及时靠泊装卸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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