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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海事局推动台州港区船舶生活污水岸上接收设施建设取得突破

发布时间:2022-11-22 14:26    作者:李冬方     文章来源:台州海事局

  

    近日,台州市《2022年船舶污染物岸上接收设施租赁项目采购合同》正式签订,标志着商船污染物(含油污水、生活污水)接收转运处置纳入海洋云仓“渔省心”应用场景,台州港区船舶生活污水岸上接收设施缺乏、无法纳入城市管网的问题得到突破性整改。

  近年来,台州港区船舶污染物岸上接收设施建设相对滞后,特别是船舶生活污水岸上接收设施缺乏、无法纳入城市管网,接收单位接收的船舶生活污水只能通过移动罐车进行转运,造成船舶生活污水处置不便以及费用偏高。为有效推进台州港区船舶污染物岸上接收能力建设,台州海事局主动作为,推动台州港区船舶生活污水岸上接收设施建设取得突破。

  一方面,开展问题清单式管理。在调研台州港区船舶污染物接收单位经营情况以及到港船舶实际需求的基础上,结合2022年度台州市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改工作,将台州港区存在船舶生活污水岸上接收设施缺乏、无法纳入城市管网情况纳入问题清单,协同港航等部门积极推动台州港区船舶污染物接收设施建设。

  另一方面,提供智能解决方案。根据浙江蓝景科技有限公司营运的海洋云仓具备含油污水预处理、生活污水处理后纳入管网功能以及接收单位船舶可以通过专用码头管路直接转移至海洋云仓的特点,本着便捷、经济的原则,最终促成地方政府以购买服务的方式,将商船污染物(含油污水、生活污水)接收转运处置纳入海洋云仓“渔省心”应用场景,对台州辖区每年500吨含油污水、100吨生活污水的处置费用由政府全额买单,实现台州港区船舶生活污水纳入城市管网的突破。船舶污染物岸上接收设施租赁项目的实施,在进一步拓宽船舶污染物接收单位的后续处置途径的同时,有效降低了接收单位后续处置费用,为下一步台州港区实现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政府购买服务模式提供必要的参考。

  下阶段,台州海事局将进一步强化船舶污染物排放接收作业监管,有效履行海事监管职责,加大船舶污染物违法排放查处,全力配合地方政府推进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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