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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海事局多措并举切实提升船员履职能力

发布时间:2021-05-31 14:35    作者:台州海事局     文章来源:台州海事局

  为进一步提升船员履职能力,有效防范和减少人为因素导致的水上交通事故发生,结合浙江海事局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平安交通年”海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深化船籍港管理等系列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台州海事局多措并举切实提升船员履职能力。

  一是明确工作要求。根据《浙江海事局提升船员履职能力工作方案》,进一步细化制定出《台州海事局提升船员履职能力工作任务清单》,并梳理出《台州辖区船员履职各环节存在的问题和监管对策》,每月及时汇总各项任务推进情况,并跟踪做好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

  二是加强履职检查。确保在客船和危险品船安全检查中实现船员实操检查100%,船舶现场监督检查中实现船舶配员和任解职检查100%。注重船员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值班规定执行情况检查,结合季节性和专项整治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船员实操检查。严厉查处船员虚挂资历、船舶配员不足、船员无证、租借船员职务证书等违章行为。

  三是提升智慧监管。持续利用“台海天网”在船舶配员告警、见习船员在船提示、驾驶台航行值班核查等船员履职方面的应用,进一步规范船舶配员不足告警核查闭环处置措施,明确见习船员提示后续现场核查要求,推行“双核查”机制优化驾驶台航行值班核查,提升远程核查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四是压实主体责任。持续推进航运企业船员管理标准化建设,指导企业开展船员规划、招募、培训、调配、考核和提升等船员管理各项工作,落实辖区航运企业新聘及转岗高级船员报告机制,督促各海事处加强船员岗前培训检查,加大对船员任解职、见习管理、培训以及船舶配员等方面存在问题较多航运企业的监管力度,压实航运企业船员管理主体责任。(船员管理处  余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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