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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海事局行政处罚文书送达公告

发布时间:2023-10-09 08:39    作者:乐清湾海事处     文章来源:乐清湾海事处

  浙江温州“10·24”“三无”船舶(赵洪兴、陈金荣、郑鹏、吴建平等人共有,2022年10月24日在温州市洞头区大门镇北小门山西侧、沙头水道南侧水域发生沉没,构成一般等级水上交通事故)未持有有效证书、船员在船舶上工作未持有船员适任证书等行政处罚案件(海事罚字[2023]0704020154、155、156)的《涉嫌违法整改告知书》,因无法用直接或者邮寄等方式送达,现根据《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第十八条第五项的规定,对除赵洪兴、陈金荣、郑鹏、吴建平以外的对该轮具有所有权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的人采取公告方式送达,内容详见附件。

  公告时间为2023年10月9日至12月7日,期止视为送达。

  联系电话:0577-61678709,联系地址:浙江省乐清市七里港镇沿江大道海事大楼。

 

  附件:《涉嫌违法整改告知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温州海事局

  2023年10月9日


附件:涉嫌违法整改告知书(1024事故船)2023.10.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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