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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海事局全力应对浙北沿海大范围寒潮大风

发布时间:2023-11-09 11:56    作者:余一哲     文章来源:杭州海事局

  根据省气象部门预报,受强冷空气影响,11月9日半夜起浙北沿海海面东北风8级阵风9-10级,杭州海事局全面贯彻浙江海事局《海上恶劣气象预警单-大风》〔2023(预警)013号〕部署要求,立即按照恶劣天气预警机制要求,全力做好此次寒潮大风防御工作,最大限度减少和避免海上交通险情事故发生。

  一是做好预警信息发布。及时与气象部门沟通,核实杭州湾海域气象信息,开展研判,持续完善“叫应”“叫醒”机制,第一时间发布寒潮大风预警信息。结合本辖区水域和船舶特点,对辖区船舶进行全方位动态监控,加强对重点水域、重点船舶的检查,督促航运企业、相关船舶严格执行极端天气禁限航要求,通过浙江海上智控平台、电话、短信、船舶点验等途径向辖区涉水工程、航运企业、船舶、码头、桥梁、渔业管理部门等对象发布大风预警信息,共计发布大风预警信息523条。

  二是压实企业主体责任。要求辖区航运公司落实防范大风各项安全措施,将预警信息传递至所属每一艘船舶并开展船舶自查。特别是加强对危险品船舶、载运易流态货物船舶、卷钢船舶以及渣土、泥浆船舶等重点船舶动态跟踪,重点核查船舶的防风应急预案、船岸安全信息传递、船员实操及助导航设备状况等,对发现的问题和缺陷,及时督促整改,防止船舶带病航行、作业。着重对辖区内2艘施工船舶进行点对点安全提醒,落实相关防范要求。

  三是加强现场动态检查。规范化运行现场综合执法机制,加密重点时段、重点水域船舶安全提醒频次,大风影响期间对锚泊船舶进行抽查。通过智控平台、船舶进出港报告系统进行电子巡航,掌握辖区船舶航行作业动态。强化日常电子巡航和船舶点验,检查在港船舶值班情况。突出对嘉绍大桥桥区水域巡航巡查,严防船舶冒险开航行为。多渠道了解辖区涉水工程作业情况,督促提醒水上施工单位及时停工撤离避风,尤其是辖区施工船舶情况,要求其严格落实通航安全保障措施,根据风力情况适时停工,并做好人员、船舶、机械的检查,严防事故险情。

  四是加强应急值班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应急值班制度,规范紧急信息报送,确保应急信息传输通畅。梳理辖区应急力量,确保发生紧急情况时能及时出动、妥善处置。加强与渔业管理部门协调联动,全力做好“商渔共治”工作,协助做好渔船防范寒潮大风工作。

  下一步,杭州海事局将继续严格落实防抗寒潮大风工作部署,密切关注恶劣天气不利影响,不断健全预警预控工作机制,积极从现场监管和远端管控等方面入手,健全船籍海上恶劣气象预警长效机制,保障寒潮大风期间辖区水上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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