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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油污基金免交缴证明的情况

咨询编号 NB202003066832
咨询内容 你好,我是宁波一家船代公司,我司代理一条二程船计划舟山装燃料油到宁波镇海,该燃料油是由一程船卸货下来给我司代理的二程船,按照规定提供一程船油污基金发票和缴讫证明就能免除二程船的油污基金,我司现在接到舟山代理通知,舟山海事局已经从3.1开始取消了缴讫证明,只能提供一程船的油污基金发票,我司工作人员也打电话给舟山海事(0580-2263612)得到消息是舟山海事确实取消了缴讫证明,我司也联系了宁波海事,得知目前宁波局还没有收到类似通知,这给我司申报造成了困扰,也一定程度上影响船舶靠泊,我司希望能否提供货主书面证明,说明一程船二程船都是同一个货主,并且说明一程船的油就是给了二程船,来替代缴讫证明.希望宁波局能够帮忙协调下,和舟山局沟通下,或者提供可行性替代方案,万分感谢.
咨询时间 2020-03-06
处理状态 已处理
答复内容 请咨询宁波海事局征稽处0574-87663768。
答复单位 宁波海事局
答复时间 2020-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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