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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事公告(第2号)

发布时间:2020-11-25 09:04    作者:     文章来源:宁波海事局

    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期逃避海事监管船舶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交办海函〔2020〕1320号)的文件精神,现将宁波籍船舶国籍证书失效1年以上且经多种渠道仍不能与其所有人及经营人取得联系、去向不明的105艘船舶在我局官方网站(http://www.zj.msa.gov.cn/nb/)“通知公告”栏目中进行为期3个月的公示(详见《宁波籍长期逃避海事监管失联船舶清单》),请船舶所有人尽快到船籍港海事机构办理注销登记或国籍证书换发手续。公示期满仍未办理的,我局将依法注销船舶登记证书。

    公示时间:2020年11月24日——2021年2月23日。

    如有异议,请书面向宁波海事局提出。(联系人:袁华,电话:87669338)

 

宁波海事局

2020年11月24日


附件:海事公告(第2号).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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