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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将从六个方面进一步加强水上搜救工作

发布时间:2020-07-07 09:30    作者:指挥中心     文章来源:指挥中心

  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水上搜救工作的通知》精神,推进我省水上应急管理体系和管理能力现代化,在浙江省海上搜救中心的有力推动下,近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水上搜救工作的通知》正式印发,明确从六个方面进一步加强我省水上搜救工作。

  一是健全水上搜救体制机制。从推进建立全省统一的水上搜救工作机制、推动市县政府成立水上搜救中心、搭建省级搜救资源平台、完善搜救激励机制等方面着手,建立涵盖全省沿海和内河的水上搜救组织框架体系,理顺水上搜救议事协调和应急处置机制。

  二是着力完善水上搜救规划和预案。配套浙江水上搜救新体制、新任务,制定我省水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加强预案动态管理,完善操作细则,定期组织应急演练;全面落实水上应急能力建设规划,围绕交通强国建设目标,编制我省中长期水上搜救应急能力建设规划。

  三是推动水上搜救法规和标准体系建设。推动水上交通安全立法,进一步明确水上搜救工作的法规定位、相关单位工作职责,明确社会力量参与搜救的有关制度;推进搜救工作标准化建设,制定完善水上搜救值班值守、平台建设、指挥协调、装备配置、险情处置等工作标准。

  四是提升水上搜救装备技术水平。依托建设海上交通智控平台建设,推进海上基础设施数字化,实现搜救指挥智能化;优化水上应急救助基地布局,推动飞行救助常驻基地、远程搜救无人机基地、沿海应急救援基地、内河重点航区应急反应基地建设;加强先进海上搜救重大装备配备。

  五是加强水上搜救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政府、专业、社会应急力量整合,加强应急值班力量和专家库建设,加强对非水网地区专业应急队伍的帮扶、培训,充分发挥水上搜救志愿者队伍的作用,建设属地为主、专群结合的水上搜救队伍。

  六是营造水上搜救事业持续发展的良好氛围。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普及防溺水知识,提升全社会水上安全意识,积极参评“最美搜救人”“海上特别勇敢奖”等搜救奖励活动,宣传先进人物事迹,提升从业人员职业自豪感和社会认同感。

  下一步,浙江省海上搜救中心将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扎实做好通知各项内容的落地实施,不断提升我省水上搜救综合能力,扎实构建全方位覆盖、全天候运行、全水域协调和响应迅速、处置高效的现代化水上应急处置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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