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浙江海事局网站!

台州湾跨海大桥建设期间通航安全管理规定

索引号:ZJMSA-0200-2019-0146    来源:浙江海事局    公开时间:2018-10-19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台州湾跨海大桥(以下简称“大桥”)建设期间桥区水域通航秩序,保障船舶航行和大桥施工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上水下活动通航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大桥建设期间,从事大桥建设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作业人员,以及在桥区水域航行、停泊、作业的船舶和人员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  台州海事局主管桥区水域通航安全的监督管理,台州海事局所属椒江海事处负责实施桥区水域通航安全的现场监督管理。

 

第二章  航行、停泊和作业

第四条  船舶、设施应保持VHF10频道有效值守,配备船舶自动识别系统(AIS)的船舶应正确输入AIS的相关信息,并保持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第五条  船舶进出桥区水域,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进出桥区水域前,对主机、辅机、舵机、锚机、信号及拖带设备等进行检查,使其处于良好状态,并落实了头、备车、备锚等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安全通过;

(二)船长在驾驶台指挥,禁止使用自动舵;

(三)船舶应以安全航速行驶通过桥区水域;

(四)靠航道右侧行驶,对驶相遇时各从他船左舷驶过;

(五)按航标标示的航道航行,并听从台州船舶交通管理中心和海事管理机构现场执法人员指挥;

(六)除施工船舶因作业需要抛锚和船舶遇紧急情况需临时抛锚外,禁止追越、锚泊及其他影响桥区水域通航安全的行为。

第六条  除船舶防台避风等特殊情况外,桥区水域预报风力达到9级及以上时,或能见度不足1000米时,禁止船舶驶入桥区水域,已经驶入桥区水域的船舶,应就近选择尽可能远离大桥施工水域的合适水域抛锚;抛锚后,立即向台州船舶交通管理中心报告。

执行公务或救助任务的船舶可不受前款规定限制。

第七条  进行施工作业的船舶和设施在施工水域内进行靠、离泊作业、锚泊和穿越航道,应选择合适时机进行,并在VHF10频道及时通报船舶动态,避免妨碍他船航行。

第八条  在大桥建设期间,施工单位和作业人员根据各自职责分工,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按照海事管理机构批准的作业内容、核定的水域范围和使用核准的船舶进行作业,不得妨碍其他船舶的正常航行。

(二)及时向海事管理机构通报施工进度及计划,并保持施工水域良好的通航环境。

(三)参与水上水下施工活动的船舶、设施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明显处昼夜显示规定的号灯号型,保持适于安全航行、停泊或者从事有关活动的状态,不得有超载等违法行为;在现场作业船舶或者警戒船上配备有效的通信设备,施工作业或者活动期间指派专人警戒。

(四)制定、落实有效的防范措施,禁止随意倾倒废弃物,禁止违章向水体投弃施工建筑垃圾、船舶垃圾、排放船舶污染物、生活污水和其它有害物质。

(五)及时、妥善处理有碍航行和作业安全的隐患;施工作业结束后,及时清除遗留在施工水域内的碍航物。

(六)遵守有关水上交通安全和防治污染的相关规定。

 

第三章  安全保障

第九条  大桥建设期间,桥区水域设有双向通航临时航道,并按“国际海上航标系统A”配布临时航标,标示临时航道位置。航标等助航设施的设置、管理和维护单位,应经常性组织巡查,确保航标等助航设施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

第十条  大桥建设单位全面负责大桥建设期间施工安全,应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并履行以下义务:

(一)建立健全大桥建设期间水上水下施工安全生产制度和管理体系;

(二)确保水上交通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三)按规定设置相关的助航标志、安全警示标志,或配备警戒船,确保其效能完好;

(四)督促大桥施工单位落实水上交通安全和防治船舶污染的各项要求。

第十一条  大桥施工单位应制定大桥防碰撞应急预案,安排值班人员或警戒艇负责瞭望监控,掌握进出桥区水域船舶动态,利用灯光、音响设备,提醒船舶及早避让。

第十二条  船舶、设施遭遇恶劣天气或发生异常情况,危及大桥或自身安全时,应采取一切有效措施组织自救、互救,并立即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

第十三条  任何单位、船舶和个人发现桥区水域内的航标移位、损坏、灭失及其它有碍通航安全的异常情况,应立即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

 

第四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规定相关定义:

(一)“桥区水域”是指大桥轴线东西侧各1000米范围水域;

(二)“施工水域”是指除大桥桥区临时航道外,大桥轴线东西侧各600米范围水域;

第十五条  违反本规定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予以处理。

第十六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网站帮助网站地图联系我们版权声明

地址:杭州市拱墅区叶青兜路1号

主办:浙江海事局 您是本站第 个访问者

浙ICP备12029468号

浙公网安备 33010502002609

网站标识码 BM19080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