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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防疫促复工 浙江海事局实施全国首次远程非接触式海事劳工条件检查

发布时间:2020-03-18 16:28    作者:温州海事局     文章来源:温州海事局

  为科学有序推动辖区疫情防控,助力航运企业复工复产,推进国内航行海船履行《2006年海事劳工公约》,根据辖区航运企业申请,3月16日,浙江海事局通过“互联网+”模式探索对“兴远舟7”轮实施全国首次远程非接触式海事劳工条件检查。

  疫情发生以来,该局加强与上级海事部门及相关单位协调,保证疫情防控举措落实和海事劳工条件检查质量,探索实施远程海事劳工条件检查工作。一是综合分析,全面评估远程检查可行性。“兴远舟7”轮已在疫情期间完成了海事劳工条件自查并进行了缺陷纠正,公司申请提前对“兴远舟7”轮开展海事劳工条件检查。经过对公司管理、船舶状况等方面的综合分析,同时避免疫情期间接触风险,确定对“兴远舟7”轮采取远程非接触式海事劳工条件检查,疫情过后必要时组织现场核验。二是提前对接,做好前期准备工作。提前对接船方制定远程海事劳工条件检查实施方案,针对《海事劳工条件检查清单》中116项检查内容进行逐一探讨,梳理书面核查项和远程现场检查两大类,同时对远程检查互联网系统进行测试,确保信号传输通畅,保证远程检查效果。三是细化流程,保证检查公开公正。成立联合检查组,对远程现场检查全过程录影录像,确保检查公开公正。四是严格检查,维护船员合法权益。检查组向船方介绍了检查的目的和远程检查项目,船方对“船员上船工作的最低要求”“就业条件”“起居舱室、娱乐设施、食品和膳食服务”等五个方面远程检查项目进行演示,对检查组成员提出的问题进行解释说明。

  推进国内海船履行《2006年海事劳工公约》是保障船员合法权益的重要措施。下一步,该局将总结评估此次检查工作,不断完善检查方案,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和航运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维护船员合法权益,稳步推进辖区海船全面履行《2006年海事劳工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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