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会计处
财务会计处是负责局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和内部审计监督工作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财务会计、内部审计方面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有关法规、财经纪律、规章制度;负责制定局各项财务会计、审计管理制度。
2.负责预算管理工作。科学、合理编制单位年度财务收支预算。负责预算执行管理工作,编制预算资金用款计划,监督检查经济运行情况。
3.负责会计核算工作。
4.定期编制财务报告,分析预算执行和财务活动情况。
5.负责财务决算的汇编工作, 准确编制年度财务决算。
6.负责非税收入收缴的财会管理工作。
7.负责资产、资金管理,归口管理政府采购计划申报和年度报告工作,归口固定资产的价值管理。
8.负责财政票据的管理。
9.负责局中期财政规划编制和项目库的管理。
10.负责对重要经济活动实施内部审计监督,配合做好上级审计部门对本局的各项审计工作。
11.负责收集、汇总和统计分析财务方面的各类信息资料,做好相关业务的总结、上报和归档工作。
12.负责会计凭证、账册、报表等各种会计资料的整理保管工作,按规定立卷、归档会计档案,并按时做好存档移交工作。
13.对会计机构的设置和会计人员的任用、晋升、调动、奖惩提出意见,组织会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考核。
14.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许宁宁
办公电话:0571-86567069
办公地点:浙江省杭州市天目山路古荡湾南苑塘苗路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