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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挥中心(搜救中心办公室)

  指挥中心(搜救中心办公室)是局主管辖区水域通航秩序、船舶进出港动态管理,海上交通事故调查处理、海上搜救及季节性安全管理工作的业务部门,指导绍兴海事处的相关业务。其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海上交通安全法规,履行相关国际公约,提出制定有关规范性法律文件的建议。

  2.负责全局现场综合执法管理。负责现场综合执法值班岗位工作、参与现场综合执法、监督和评估现场综合执法运行情况、完善现场综合执法机制。

  3.负责协调划定、审查或批准辖区内水域、港内非涉外锚地、临时锚地、安全作业区、挖沙区、引航员登(离)船区以及水上游览、水上体育竞技活动区。

  4.统一管理辖区航行警(通)告工作。

  5.负责辖区内水上水下活动管理。审查辖区内与通航安全有关的港区岸线使用和辖区内水上水下施工项目通航安全事宜。

  6.核定辖区内港口、航道、港池、泊位的安全水深并监督使用情况。负责对码头、系泊浮筒等水上设施的安全技术状况的监督管理工作。调查、收集辖区水文、气象、交通流量等有关通航环境资料。

  7.根据授权负责辖区海上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海事声明签注及相关管理工作,受理海事调解申请,分析辖区海事规律,提出改进和预防措施。建立海事档案,归口统计上报全局海事报表。

  8.负责监督辖区内沉船、沉物的打捞和碍航设施清除并依法采取行政强制措施。

  9.负责辖区水域专用航标效能验收,开展专用航标现场监督检查和保护等。

  10.负责船舶引航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控制特殊船舶进出港及靠泊、作业;负责液货船水上过驳作业批准并实施动态管理。

  11.归口管理船舶制式无线电台执照、识别码核发指导工作,具体负责责任区域内船舶制式无线电台执照、识别码核发的综合指导,对辖区内船舶开展无线电检查工作。

  12.掌握辖区船舶动态,审查船舶进出港报告;统一负责局巡逻艇的调派,归口管理局海上巡航工作,统计上报巡航报表。

  13.负责指挥、协调辖区内海上搜救和事故、险情的应急处置工作;负责辖区海上搜救应急值班和海事日常值班工作,接收各类水上突发事件及其它重大事项的报告。

  14.负责辖区防抗台、春运等季节性安全工作。

  15.对违反海上海事行政管理秩序的当事人,依法提出行政处罚意见,制作行政处罚文书,实施行政处罚决定。

  16.负责辖区内水上交通安全隐患治理和安全风险防控相关工作。

  17.对本处业务档案进行整理、立卷、归档工作。

  18.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负责人:闫高升

  办公电话:0571-86574958

  办公地点:浙江省杭州市天目山路古荡湾南苑塘苗路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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