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海事处
绍兴海事处贯彻和执行国家海洋管理、环境保护、水上交通安全、航海保障、船舶和水上设施检验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上级制定的规定和制度。其主要职责:
1.负责辖区水域内的禁航区、航道、交通管制区、锚地、安全作业区、施工作业区等区域的现场安全监督和通航秩序管理。
2.维护辖区水域内水上游览区、水上体育竞技活动区的现场通航秩序。
3.承担搜救和应急反应值班,应急处理辖区水域内有碍通航秩序、影响通航环境的异常情况,调查处理辖区内非涉外、一次死亡3人以下水上交通事故,配合辖区内其它水上交通事故的现场初步调查和取证工作。
4.监督检查辖区码头、泊位安全情况,监督辖区锚地、航道、调头区、泊位水深情况。
5.现场监督检查辖区内船舶的船员配备、持证、适任、值班等情况。
6.负责辖区授权范围内国内航行船舶的安全检查,以及船舶防污染设备和证书、文书的检查。
7.现场监督检查辖区内船舶、设施的航行、停泊和作业情况,处理辖区内船舶、设施的违法行为。
8.审批和现场监督辖区内船舶在港区水域内安全作业、可能影响通航安全作业的报备。
9.负责辖区内中国籍船舶的海事声明签注船舶,进出港报告监管,文书核发等工作。
10.负责辖区内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和污染危害性货物的申报审批及现场监督检查。
11.审批辖区内船舶排放洗、压舱水和舱底水报告;负责辖区内船舶拆解的防污染现场监督管理和船舶污油水、残油及生活垃圾等接收工作的监督管理。
12.接收辖区内港区、码头和船舶溢油应急计划的监督实施及港区水域污染监视,应急处理船舶污染事故;调查处理溢油(污染危害性物质)低于1吨的小规模船舶污染事故;配合辖区内其他污染事故的现场初步调查和取证工作。
13.负责辖区助航标志的监督检查。
14.负责辖区内港区、码头、船舶的防抗台组织指挥。
15.具体落实“四季七节”等重大节假日、季节性安全监督管理和相关专项整治活动。
17.承担授权范围内的其他管理工作。
18.负责授权范围内各项规费征收。
19.完成局下达的其他工作任务。
20.完成局下放的其他业务。
21.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负责人:赵育山
办公电话:0571-82201255
办公地点:浙江省杭州湾上虞工业园行政楼5号海事大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