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传处
宣传处是负责局新闻宣传、精神文明建设和文化建设工作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党的宣传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组织拟定意识形态、新闻宣传、精神文明建设和文化建设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2.负责研究和制定宣传工作规划、工作要点、具体计划和实施措施;负责浙江海事局对外形象宣传工作和品牌、形象、文化建设工作;负责刊物管理。
3.负责意识形态管理工作,协调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中国交通职业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海事分会工作。
4.负责组织全局先进评选表彰工作;负责先进典型、品牌形象的培树及学习宣传。
5.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全局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和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6.负责新闻宣传、突发事件应急宣传和舆论引导;负责局机关媒体参访和新闻发布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水上交通安全知识进校园”工作。
7.负责舆情监测分析工作和舆情应对的组织协调工作。
8.负责政务新媒体管理工作;负责浙江海事局“两微”(微博、微信)运维。
9.负责全局新闻发言人、新闻宣传专家、新闻宣传骨干、新媒体运维人员、通讯员、网评员的日常管理。
10.负责局机关技术资料、书刊的征订。
11.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电话:0571-88372852
办公地点:杭州市叶青兜路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