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航管理处
通航管理处是负责辖区通航环境管理、水上水下活动许可管理等工作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水上交通安全的方针、政策、法规和要求,履行相关国际公约,组织拟订相应的管理实施办法和标准程序;监督、检查、指导局属各单位和机关处室办事机构开展相关工作。
2.负责辖区航道(路)、禁航区、交通管制区、锚地和安全作业区等水域的划定、报批和监督管理工作。
3.负责辖区通航水域岸线安全使用和水上水下活动许可的业务管理工作。负责对通航安全可能构成重大影响的水上水下活动开展论证,并根据需要组织对施工通航安全保障方案进行技术评审。
4.负责辖区船舶靠泊安全条件的核定工作。
5.负责组织开展辖区通航管理规律性研究;负责辖区船舶定线制和船舶报告制的研究和管理工作。
6.负责辖区沉船沉物打捞和碍航物清除的管理工作;负责推进《2007年内罗毕国际船舶残骸清除公约》实施及《残骸清除责任保险或其他财务保证证书》发放管理。
7.归口管理辖区航海保障行政管理和执法工作,对所属分支海事局履行相关职责情况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8.负责辖区对外开放水域的通航安全审核。
9.负责收集、汇总和统计分析通航管理方面的业务信息资料,做好相关业务的总结、上报和归档工作。
10.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电话:0571-88372830
办公地点:杭州市叶青兜路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