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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海事局四项举措积极部署疫情防控期间海事政务办理工作

发布时间:2020-02-07 10:29    作者:孙卫平     文章来源:嘉兴海事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维护和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并确保辖区各项海事政务办理工作不断不乱,嘉兴海事局统筹安排,四项举措落实疫情防控期间海事政务服务工作。

  一是通过微信、电话等多种途径,向相对人宣传疫情防控知识及相关管控措施。倡导海事政务网上办、就近办。对于各类已实现全流程网上办理的政务事项,原则上实行网上办理;海事规费征收原则上取消纸质单证申报,利用“港口建设费自助缴费”APP完成港建费缴纳,实现业务办理“零接触”,有效降低因人员流动而造成交叉感染的风险。

  二是严格遵守上级要求,强化疫情防控。政务大厅定期通风、消毒,窗口工作人员一律佩戴口罩等防护装备上岗,同时提醒相对人进出自觉佩戴口罩,自觉接受登记和体温测量;在集中政务办理的基础上,政务中心人员实行灵活轮岗制度,每天安排好各类海事业务审核审批人员在岗,确保日常政务事项均能在规定时限内办结的同时又进一步减少人员集聚。

  三是对运输民生保障类物资及疫情防控物资船舶开辟“水上绿色通道”。重点保障疫情防控所需的电煤、食品、医疗急救器材等重要防疫物资和民生物资的水上运输,对上述船舶各项办理手续提供优先办理、约时办理等服务,切实做好防疫期间各类物资供应保障工作。

  四是及时传达疫情防控期间最新海事管理要求。及时向相对人宣贯在疫情防控期间无法按期办理年检、审核或者换发的,可延期办理,各级海事管理机构不予处罚等公告,同时主动提供在线咨询和预约服务,对于仍需窗口人工受理的政务事项,提前介入,预约服务,受理后开辟绿色通道加速办理。

  下一步,嘉兴海事局将继续响应“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的号召,努力做到“疫情防控保障”和“水域安全保障”两手抓,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各项海事政务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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