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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挥中心(搜救中心办公室)

  指挥中心(搜救中心办公室)是负责海事现场综合执法管理、辖区通航秩序维护、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和水上搜救应急值班工作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水上交通安全的方针、政策、法规和要求,履行相关国际公约,组织拟订相应的管理实施办法和标准程序;监督、检查、指导局属各单位开展相关工作。

  2.负责局业务值班管理工作,并承担局节假日和夜间综合值班工作。

  3.承担浙江省海上搜救中心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辖区突发事件应急指挥和水上搜寻救助工作,并对应急处置状态下的助航标志管理、沿海水域扫测、碍航物清除等活动进行组织协调和指挥。

  4.归口管理海事现场综合执法的实施和现场综合执法活动的监督指导和评估工作;负责定期分析通报现场综合执法机制运行情况。

  5.承担防台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全局防抗台工作,对接浙江省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

  6.负责季节性、重点时段监管工作,包括防雾和寒潮大风等季节性水上安全管理工作。

  7.负责通航秩序维护,管理辖区沿海公共航路、主要进出港航道、锚地、桥区水域等重点水域的通航秩序;负责指导分支局开展水上活动的报告、备案等工作(许可类除外)。

  8.负责国内航行船舶进出港报告管理工作。

  9.负责浙江沿海和主要港口的交通组织一体化管理工作。

  10.负责管理辖区航行警(通)告工作。

  11.负责水上巡查执法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跨分支局辖区的联合巡航执法;负责辖区主力船艇动态监控和调配使用。

  12.负责实施国家强制引航制度和引航机构的海事监管工作,实施对辖区引航作业的动态监督管理;负责辖区引航员登离水域的划定等管理工作。

  13.负责全要素水上“大交管”建设、运行管理工作;负责船舶交管(VTS)运行管理、评估指导工作;参与VTS建设需求和选址工作。

  14.负责管理船舶无线电台执照、水上移动通信业务标识码、船舶电台呼号等行政许可和水上无线电秩序管理业务。

  15.负责海上拖带管理和船舶试航活动的通航安全监督管理。

  16.归口管理特殊船舶进出港及靠泊作业管理;负责涉海运输内河船、砂石运输船等常态化治理工作。

  17.负责辖区水上交通管制的管理工作。

  18.组织召开季度安全例会。

  19.负责交通战备日常管理工作,对接浙江省国防动员委员会联合办公室。

  20.负责浙江海上智控平台基础运行的日常监控和归口场景运行管理及相关模块的标准制定、督促落实、评估分析;负责组织协调智能查违、智能提醒等智能执法管理工作。

  21.负责本部门业务相关国际公约的跟踪研究。

  22.负责本业务领域专业人才的推荐选拔、培养使用、考核评价等管理工作。

  23.负责收集、汇总和统计分析归口业务的总结、上报和归档工作。

  24.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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