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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海事处

  职责

  1、贯彻和执行国家海洋管理、环境保护、水上交通安全、航海保障、船舶和水上设施检验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上级制定的规定和制度。

  2、按照授权,负责实施辖区内船舶安全检查、船舶检验质量监督、国际航行船舶进出口岸查验、国内航行船舶进出港报告、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及其他货物的安全监督、靠泊安全监督、防治船舶污染水域等现场监督执法工作。

  3、现场监督检查辖区内船舶的船员配员、持证、适任、值班等情况并承担授权范围内的船员管理工作。

  4、具体负责辖区内通航环境管理与通航秩序维护的现场监督执法、按照管理权限发布安全管理预控预警信息,组织开展船舶防台和水上搜救的现场工作;具体负责辖区内水上交通事故、船舶污染事故、水上交通违法案件的调查处理工作。开展季度性安全管理和各项专项整治活动。

  5、开展海事处范围内的执法监督和综合管理体系相关工作。

  6、具体负责辖区内规费征收、稽查管理等工作。

  7、具体负责单位内部行政、党务等综合性管理工作。

  8、承办分支机构交办的其他事项。

  地址:三门县健跳镇健阳路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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