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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事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第一次船舶载运危险货物申报人员和集装箱装箱现场检查人员考核工作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3-07-24 15:58    作者:危管防污处     文章来源:危管防污处

  根据交通运输部海事局统一安排,我局将于2023年8月组织开展两期船舶载运危险货物申报人员和集装箱装箱现场检查人员(以下简称“两员”)从业资格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考核安排

  (一)考核日期

  第一期:2023年8月17日。

  第二期:2023年8月18日。

  (二)考核科目及时间安排

  包装:08:30-10:00 。

  集装箱装箱:10:30-12:00。

  散装液体:13:30-15:00。

  散装固体:15:30-17:00。

  (三)考核方式

  本次考核采用计算机终端考试的方式。

  (四)考点安排

  本次考核安排杭州、宁波和舟山共3个考点,分别位于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杭州市余杭区莫干山路1515号)、宁波大学梅山校区(宁波市北仑区梅山街道七星南路169号)和浙江国际海运职业技术学院(舟山市临城新区海天大道268号)。

  杭州考点的考务组织工作由浙江海事局负责,宁波考点和舟山考点的考务组织工作分别由宁波、舟山海事局负责。

  二、报名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年满18 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员。

  三、报名事项

  (一)报名方式

  本次考核仅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

  报名网址:https://zwfw.msa.gov.cn。

  (二)报名时间

  2023年7月31日19:00至8月4日24:00。逾期自动关闭报名通道。

  (三)报考科目

  考生报名时,应当标注参加考核的科目。申报人员的考核科目分为包装、散装固体和散装液体(可多选);装箱现场检查人员的考核科目为集装箱装箱。

  四、其它事项

  1.本次考核杭州、宁波和舟山考点的计算机终端数分别为120个。

  2.请有需求的各相关企业抓紧组织有一定安全管理经验和从业基础的工作人员报名。

  3.报名时,考生须按照《海事一网通办平台“两员”考核考生操作手册》(附件1)要求认真填报,规范提交身份证图片和个人照片,否则考核报名将被退回。

  身份证图片要求:图片清晰、完整、无变形、无多余部分。

  个人照片要求:

  (1)最近6个月内的小2寸免冠正面证件照,红、蓝、白底色均可。

  (2)证件照像素需为 413px * 531px,照片格式为JPG格式。

  (3)照片人像须显示双肩、双耳,露双眉,头部占照片尺寸约2/3。

  (4)要求底色均匀,眼镜无反光,不得上传全身照、风景照、生活照、艺术照、侧面照、不规则手机照等。

  4.广大考生应随时关注报名受理、确认情况,确认预留的电话号码正确并保持电话畅通。

  5.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23年8月11日至8月16日,逾期将自动关闭打印功能。考生参加考核的时间、地点、场次、科目以准考证上信息为准。

  6.考生须持身份证和准考证,提前15分钟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和身份证放在桌子右上角。未带身份证或准考证人员不得进入考场。考核时应遵守考场纪律,不得携带手机等电子产品进入终端考位。

  7.为减少恶意占用考试资源的情况,对已核发准考证而无正当理由缺考的人员,将按照交通运输部海事局相关规定暂停其自报名之日起两年内“两员”考核资格。如有充分理由说明缺考原因的,考生应在考核结束后20日内向浙江海事局提交书面说明,注明姓名、准考证号码、缺考科目、缺考理由以及联系方式等,传真至0571-88372782。

  8.考核结束20个工作日后,考生可以登录海事一网通办平台查询个人考核成绩。如对考核成绩有异议的,考生可在考核成绩发布后的5个工作日内向浙江海事局申请成绩复查。申请须本人书面提出,并注明姓名、准考证号码、申请复查科目以及联系方式。书面申请传真至0571-88372782。

  9.本次考核不收取费用。浙江海事局也不组织、不参与任何性质的考前培训,请考生注意,以免上当受骗。考生若有疑问,可根据《“两员”考核工作咨询联系表》(附件2)进行咨询。

  特此通告。

  附件:附件1:海事一网通办平台“两员”考核考生操作手册.docx

          附件2:两员考核工作咨询联系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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