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传处
宣传处是负责局新闻宣传、精神文明建设和文化建设工作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党的宣传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拟订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检查督促局属单位和部门贯彻落实情况并及时向党组报告。
2.负责研究和制定宣传工作规划、工作要点、具体计划和实施措施。负责全局对外形象宣传工作和品牌、形象、文化建设工作。
3.负责内部宣传和先进典型、品牌形象的培树。
4.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全局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和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归口管理全局先进评选表彰工作。
5.负责管理新闻发布、新闻媒体采访和突发事件应急宣传。组织协调局机关对外新闻发布。
6.负责舆情监测分析工作和舆情应对的组织协调工作。
7.负责政务新媒体管理工作。
8.负责刊物管理工作。
9.归口管理意识形态工作。
10.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电话:0571-88372852
办公地点:杭州市叶青兜路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