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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海事局行政处罚文书送达公告

发布时间:2023-02-27 08:54    作者:台州海事局     文章来源:台州海事局

台州海事局行政处罚文书送达公告

台海事罚送告〔20232

谢永波:

本局于2023119日对你承租的“兴昭海68”轮涉嫌船舶、海上设施的配员不符合最低安全配员要求一案依法公告送达《海事违法行为通知书》(海事罚字[2022]070503034612号),30日公告送达期限已于2023218日届满。截至2023224日,本局未收到你的陈述申辩或者听证要求。由于你仍拒绝与本单位联系,现依据《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第十八条第()项的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海事行政处罚决定书》,内容详见附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如不服本处罚决定,你可以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浙江海事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宁波海事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本决定不停止执行。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处罚决定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请你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局领取《海事行政处罚决定书》,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

联系人:陈溦溦          联系电话:0576-80616527

联系地址:台州市温岭市松门镇石板殿村

 

附件:《海事行政处罚决定书》(海事罚字[2022]070503034612号)

 

                              台州海事局

                           2023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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